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事项

日期:2018-02-02 09:44 来源: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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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1日,福建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任免名单。

  任命冯潮华为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张立先为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主任,李明蓉为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朱淑芳为省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主任,陈则生为省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委主任,梁晋阳为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陈雄为省人大常委会侨(台)工委主任,朱华为省人大常委会环城工委主任,孔繁圣为省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副主任,黄子曦为省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委副主任,刘尚逊为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副主任,陈元邦为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副主任,王维川为省人大常委会侨(台)工委副主任。

  任命陈善光、黄汉升、洪仕建、薛云官为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冯新婷、邱天华、方齐苗、洪平、肖仁辉为省监察委员会委员。

  批准任命王矗为南平市检察院检察长。

  因工作需要或任职年龄原因,免去徐平的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职务,翁卡的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主任职务,陈青文的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职务,李晋闽的省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主任职务,林武的省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委主任职务,陈小平的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职务,林依标的省人大常委会环城工委主任职务,朱清、宋克宁的省人大常委会侨(台)工委副主任职务。

  因工作需要,免去李明蓉的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方齐苗的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批准免去王金文的南平市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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