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立法计划确定
5项法规将安排审议
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立法计划近日确定,共有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等5项法规将安排审议。
据了解,今年安排审议的立法项目有:《福州市海上丝绸之路史迹保护条例》(已二审)、《福州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已二审)、《福州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已一审)、《福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已一审)、《福州市城市内河管理办法》(修订)。
今年要调研论证20个立法项目,条件成熟时安排审议。其中重点调研论证项目有4项,分别是《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福州市社会信用条例》《福州市住宅租赁管理条例》《福州市燃气管理办法》(修订)。其他16项调研论证的立法项目涉及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城市道路建设与管理办法(修订)、城市供水管理办法(修订)、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修订)等。
记者还了解到,今年要对现行有效的67项地方性法规进行全面梳理,先对需要废止的法规作出决定。还要按照全国人大、省人大的工作部署,对涉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法规启动自查和清理,并对其中修改条文较少的以打包形式作出一揽子修改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