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属公办学校聘用编外合同教师管理办法出台

编外教师可评职称可考编内
日期:2018-04-10 09:36 来源: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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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缓解增班增生等因素造成的用人学校人员编制紧缺困难,《福州市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聘用编外合同教师管理办法(暂行)》日前出台。该办法给编外合同教师带来不少福利,不仅可评职称还可通过考试转为编内教师等。

  根据办法,编外合同教师实行公开招聘。用人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编外合同教师招聘计划,报经市教育局核准后,由教育局根据当年实际情况发布招聘编外合同教师公告。公开招聘采用统一笔试和用人学校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编外合同教师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超过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编外合同教师可评职称。按照规定,编外合同教师上岗后,在师德师风、教育教学教研、进修培训、年度绩效考核、请假制度等方面的管理同编内教师。编外合同教师符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条件的,经用人学校同意后报福州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由福州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组织向福州市教育局申报。

  值得一提的是,在事业单位控编期内,将从市属学校年学科教师招考计划中划出一定比例名额,面向通过省统一笔试招聘已在市属学校连续服务期满三年、年度绩效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且现在聘市属学校的编外合同教师招考,由市教育局组织笔试、面试择优聘用为编内教师,担任市属学校编外合同教师期间的工龄予以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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