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推动劳模待遇落实 每年175万用于市级劳模疗休养

日期:2018-04-30 09:15 来源: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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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伟大,劳模光荣。29日从市总工会获悉,市总工会关心爱护劳模,积极推动劳模各项待遇落实。仅在劳模疗休养方面,就每年安排约175万元用于市级劳模疗休养。

  据统计,截至今年4月,我市有各级劳模5876名(在职2884名,退休2992名)。按照《关于进一步改善和提高福州市各级劳模有关待遇的意见》,市总工会积极推动落实劳模荣誉津贴,明确市级劳模退休荣誉津贴100元,机关事业单位及公有制企业劳模由所在单位支付,非公有制企业及破产关闭改制的公有制企业劳模退休荣誉津贴由同级财政支付;市级农民劳模(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荣誉津贴由市财政支付。

  劳模困难帮扶方面,市级困难劳模帮扶面按市级劳模总数的20%进行统筹,帮扶标准为年人均3000元,所需经费由市财政支付。

  劳模疗休养方面,建立了市级劳模疗休养和定期体检制度。原则上每3年轮流疗休养1次,本省内疗休养每期为5天(本市辖区内疗休养每期为4天),每人每天疗休养费用标准为500元,所需费用由同级财政承担。省(部)级、市级劳模每两年体检一次,体检费用参照我市公务员标准,由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列支。

  劳模还可享医疗补助,省级以上退休劳模除医保报销外,门诊特殊病种和住院费用起付线以上封顶线以下,个人现金支付部分符合医保目录范围内用药再给予80%的报销。

  劳模住房也有优惠,对在我市城区工作、生活,并在城区无自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或虽现承租公有住房但承诺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时即退出公有住房)的劳模,在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时,申请人家庭收入和财产准入条件比面向社会公开申请受理的人员适当放宽15%,还可随时提出申请,不受申请时间限制。

  重阳节慰问高龄劳模工作去年起将慰问对象扩大为包括90周岁以上的市级劳模(含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每位给予慰问金2000元。

  劳模还享受一系列社会待遇,如我市在举办新福州人集体婚礼、职工技能竞赛等活动中均组织劳模代表参与颁奖、授旗等;地铁试乘等重大活动也组织劳模参加,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劳模、关心劳模、学习劳模、争当劳模、崇尚劳模”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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