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公共场所用电安全专项整治
26日,福清市石竹街道金辉华府小区发生3名儿童触电溺水死亡事故,暴露出部分领域公共用电安全监管缺失等问题,对此,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28日下发通知,决定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开展公共场所用电安全专项整治。
通知提出,深刻吸取福清“5·26”事故教训,各单位对照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组织开展公共场所用电安全隐患大排查,特别是居民小区、城市公园和景区景观池、喷水池,城市综合体内儿童游乐场所,各类商场、广场、楼宇、街道公共用电设施等部位,要进行全面排查。
落实公共场所用电安全的地方政府属地监管、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监管和业主单位主体责任。电力、商务、房管、城管、旅游、市场监管、消防、建设、教育等部门按照有关安全监管职责要求,对所属行业领域公共场所用电情况实施拉网式隐患排查,强效整治安全隐患,及时解决当前突出矛盾和问题。
通知要求,将公共场所用电安全专项整治列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重点内容,通过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切实消除公共服务领域用电安全盲区和死角,堵塞安全监管漏洞,打击突出的非法违法用电行为,整顿严重违规用电单位,督促相关单位特别是公园、小区物业、景区、学校、城市综合体、各类商场等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事故发生。
充分借助“安全生产月”活动,广泛协调主流媒体,利用政府微博、微信等移动互联网平台和各类户外视频、楼宇电视等,针对暑期高温用电特点和规律,高频次发布公共场所用电安全提示,积极传播用电安全常识,营造良好宣传氛围。
通知还要求,电力公司、街道社区、小区物业、学校、商场、企业等单位针对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设施等典型触电事故案例,制作用电安全宣传教育内容,剖析事故教训、宣传用电常识、讲解用电安全等措施,深入宣传教育,提高小区居民、学生、外来务工人员等重点人群的安全防范意识。
重点组织对业主单位、物业单位责任人、管理人集中开展消防及用电安全管理培训,督促落实各项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特别是落实工作管理、营业期间的用电安全巡查检查要求,及时发现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通知强调,督促指导做好汛期、暑期因暴雨、台风、高温等恶劣天气导致线路老化损坏、用电设施设备毁坏、漏电等应急维护工作,结合当前安全生产大检查、汛期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等行动,加强相应领域公共用电安全的应急管理,督促并组织相关业主单位、物业单位开展应急培训,摸清并熟悉重点用电场所、公共用电设施和周边电力线路分布情况,制定完善相关安全应急管理预案,落实定期巡查排查和24小时应急值守机制,加强电力、消防、街道社区、商场企业等单位的联勤联动,确保一旦出现电力设施损坏、漏电、触电等应急情况,能快速调动应急力量及时解决问题,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