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27日上午召开,会期一天半。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为民主持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鄢萍、柯有铭、陈建平、关瑞祺、林峰,秘书长刘晓强和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严可仕,市法院院长胡志伟,市检察院检察长叶燕培,市监委负责同志,市人大法制委、财经委组成人员,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办室(局)、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上午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书面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福州市城市排水设施建设与管理办法》《福州市消防管理若干规定》《福州市行政服务条例》《福州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福州市城乡规划条例》等5部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中国制造2025”国家级示范区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2017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关于水资源管理和保护情况的报告、关于金融业服务实体经济、创新发展及防范风险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319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满意度测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还进行了人事任免。
会议下午召开联组会议,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林峰主持联组会议。联组会议后进行分组会议,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水资源管理和保护情况的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随后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对具体承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的市海洋与渔业局研究处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实有38人,到会36人,经表决,满意票25票,基本满意票11票,不满意票0票,测评结果为满意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