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结束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30日下午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为民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柯有铭、陈建平、关瑞祺,秘书长刘晓强和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杭东,市监委负责同志,市法院院长胡志伟,市检察院检察长叶燕培列席会议。
会议首先对消防工作专题询问审议意见的相关工作落实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经表决,8个满意度测评项目中,城市综合体和大中型商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情况、住宅小区消防供水工作落实情况测评结果为满意,市政消火栓建设和养护工作落实情况、群租房消防隐患整治工作落实情况、消防装备建设工作落实情况、保持公共道路消防通道畅通工作落实情况、石化基地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情况、三坊七巷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情况测评结果为基本满意。会议还表决通过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7年市本级决算的决议、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8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分配方案的决议;表决通过《福州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将上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会议还进行了人事任免。
下午全体会议前,召开联组会议,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消防工作专题询问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上午召开分组会议,审议《福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草案修改稿)》《福州市城市内河管理办法(草案)》,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福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大力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情况的报告。
市人大法制委、财经委组成人员,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办公室(局)、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