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多举措促进便利店企业发展,每年最高奖励100万元
我市多举措促进便利店企业发展,每年最高奖励100万元
新店开办有补助,零售创新有奖励,开拓市场有扶持,支持便利店代办便民服务事项……记者昨日从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经市政府同意,《关于促进福州市便利店企业发展的若干扶持措施》(以下简称《措施》)3月12日正式印发,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我市连锁便利店企业可向注册地商务、财政部门申报,通过验收每年累计奖励金额最高可达100万元。
近年来,福州便利店行业发展迅猛。截至4月底,我市主要品牌连锁便利店门店总数已超1500家,涉及万嘉超市、百汇万宁、六意、永辉生活、苏宁小店等品牌。2019年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发布的“中国城市便利店发展指数”中,我市排名第11位,便利店数量增速排名第7位。
三大方面真金白银扶持
《措施》明确,我市主要从三大方面给予扶持,每家便利店企业每年累计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新店开办有补助。我市便利店企业当年新建10家以上门店,给予其总公司一次性补助。其中,每新开一家直营的普通便利店补助2万元,每新开一家加盟的普通便利店补助2000元;每新开一家直营的生鲜便利店补助5万元,每新开一家加盟的生鲜便利店补助5000元。
零售创新有奖励。现有便利店企业当年开发的管理信息系统,每项投资额超过9万元,且在该公司连锁便利店中全面推广使用的(覆盖率达70%以上),验收合格,每开展一项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给予3万元奖励。现有便利店企业当年增设餐饮服务、自助设备服务、代收代理服务、生活资讯服务、快递存取服务、商品预购服务、公厕服务、WIFI服务等“便利+服务”,每项投资额超过6万元,且在该公司连锁便利店中全面推广使用的(覆盖率达70%以上),验收合格,每增加一项“便利+服务”给予2万元奖励。现有便利店企业自建配送中心,符合福州市连锁便利店及配送中心建设标准规范的,验收合格,给予30万元奖励。
开拓市场有扶持。我市便利店企业当年参加市商务部门确定的境内外专业展,开展垂直供应链采购,促进榕货销售,将给予展位费补贴,每家企业每年限补贴国内外参展总展位不超过10个,每个展位费最高补贴5000元。
《措施》还明确,所有扶持政策的享受对象仅为符合认定条件的我市连锁便利店企业总部,下属机构及门店不享受。原有便利店重新装修或原有加盟店改直营便利店不予补助。
支持便利店代办便民服务
《措施》明确,支持我市便利店代办便民服务事项,将便民服务自助受理终端合理布设至有条件的连锁便利店。支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与具有24小时服务能力、有较多门店(30家以上)的连锁便利店企业合作,在便利店设立独立乙类非处方药、医疗器械专柜或自助售药机。
便捷准入,简化流程。经认定的便利店企业,总部可以选择统一到市市场监管局窗口办理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经营许可。我市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在便利店设立医疗器械专柜或自动售药机,由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统一在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备案。
《措施》明确,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自动售药机、自动售药机增售二类医疗器械等备案审批,承诺2个小时即办。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审批承诺6个工作日办结,比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减少了14个工作日。
我市每年还将安排一定资金作为便利店人才培训资金,主要用于商务部门开展各便利店零售创新业务培训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