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担当 迎接“体检”
我市各城区全力配合中央生态环保督察
15日起,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福建,开展为期1个月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既是“工作体检”,更是“政治体检”,福州各县(市)区第一时间传达省、市动员会议精神,就配合做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工作再动员再部署,并表示将强化责任担当,抓好边督边改,决不弄虚作假和“一刀切”。
鼓楼区连日来召开数次动员部署会、培训会,强调要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为契机,抓好各项突出问题的整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的落实。鼓楼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要求,各部门、各街镇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再梳理、再检查、再整改、再落实;对督察组发现的问题和反馈的情况,不回避、不护短、不推诿,逐条逐项制定整改方案,在边督边改过程中严禁“一刀切”行为,避免给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不良影响;对环保问题动真格、挖根源,从源头上完善防范措施、堵塞漏洞,进一步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鼓楼区还建立了区领导带队每日夜巡制度,紧抓污染源排查与环境综合整治等重点工作。
台江区委主要领导表示,各部门、各街道要以最大的决心、最强的力度、最严的举措,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各相关单位成立相应工作小组,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对本行业、本辖区的问题进行再排查、再核实、再过滤,建立内部的联络机制和工作制度等,确保每个问题、每个责任环节都要有人抓、有人管、有落实。此外,区直各相关单位、各街道务必切实履行自身职责,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信访维稳责任、首问责任制。对于因工作滞后、履职不到位,或者工作落实不力、敷衍塞责甚至推诿扯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从严从重问责。
仓山区认真接受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的检验,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学习、深入领会新思想、新理念、新法规,切实把它们运用到环保具体工作中。要坚持问题导向,坚决抓好问题整改,切实做到真抓真改、改就改好,并举一反三,对区域内可能存在的其他热点环保事件开展自查自纠;要加强环保宣传,提升群众的环保知识水平,主动回应群众诉求,对反映突出的环保问题,第一时间现场核实,属实的要立即协调解决;要健全工作机制,高标准、高要求、高密度地深入一线跟进,对因工作滞后、履职不到位,工作落实不力、敷衍塞责甚至推诿扯皮造成不良后果的,从重问责,确保全区督察迎检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晋安区多次召开迎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动员部署会,贯彻落实省、市会议精神,并成立协调联络领导小组。晋安区要求,要提高站位,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工作的重大意义,统一思想,自觉接受督察、主动配合督察、全力支持督察;要各负其责,形成合力,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协作意识,主动服从指挥调度,上下联动、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促进各方面工作有机衔接,严谨高效抓好各项迎检工作。压实责任,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期间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将严肃问责。主动回应群众诉求,坚决禁止“一刀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禁以紧急停工、紧急停产等粗暴的方式应对督察,假装整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
马尾区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为契机,着力开展自查整改,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生态环境改善的获得感、满意度。马尾区再动员再部署后,区领导率先调研生态环境突出问题,连日来辖区各级各部门也迅速行动,主动走访环保重点企业,提升城市绿化吸尘能力,检查村居人居环境整治,保障辖区市容环境整洁有序。马尾区提出要尽全力抓好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以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和宜居环境水平为落脚点,明确时限和要求,抓好任务落实,确保整治成效;要加快企业转型升级步伐,坚决倒逼淘汰低端落后产业,推动调整产业结构;要加大城乡水环境治理力度,积极开展河道疏浚和整治,及时排除各类安全隐患,科学施策,防止反弹。
长乐区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为契机,推动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全区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并成立协调联络领导小组,全力推动迎检各项工作落实到位。长乐区每日对督察组交办的信访件问题、调阅档案资料清单等上级交办任务进行研判会商,并第一时间进行跟踪督促,确保按期保质完成。7月以来,各乡镇(街道)挂钩联系区领导赴所在乡镇(街道)督促指导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聚焦流域整治、城区内河、“散乱污”企业(作坊)等重点整治工作,严格落实“河湖长制”“滩长制”,全力补齐生态环境短板,持续提升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