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获批全国工程建设项目 审批改革试点城市
我市日前获批全国工程建设项目“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城市,试点工作下月启动。
市城乡建设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次试点对象为社会投资建筑面积在1500平方米以下的仓库、厂房等工业类建筑工程,按照全流程、全覆盖要求,竣工验收前的审批事项全部实行告知承诺制。由相关部门制定并公布具体要求,申请人按要求作出书面承诺,审批部门可直接作出审批决定。“联合验收也会进一步精简规范,探索将所有专项验收及备案一次性办结,并简化市政公用报装等环节,最大限度减少企业办理手续。”该负责人说。
此次改革“新动作”还包括,对符合条件的建设工程,探索将工程建设许可和施工许可阶段合并为一个阶段。“带方案出让土地及规划建设条件明确、建筑结构相对简单或采用标准化方案设计、对城市风貌影响较小的建设工程,都在改革之列,符合条件的,可一并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该负责人说,在此基础上,参照社会投资小型仓库、厂房等工业类建筑项目,此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中也会探索实行“清单制+告知承诺制”,显著提升工程项目的“落地”速度。
我市还计划在既有建筑改造工程审批中推行“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保障群众权益的基础上,支持既有建筑功能混合利用,补齐公共服务设施短板。
“接下来我们将继续探索更多适合福州实际的便捷举措,加快出台更多更有力度的实实在在的措施,再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的‘福州速度’。”该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