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人大分别召开线上会议
围绕抗疫出台决定或调整工作计划
10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在榕线上召开,会议表决通过《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也召开线上专题会,围绕突发事件应对、传染病防治、野生动物保护等议题,研究调整今年立法和监督工作计划。
省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至疫情防控结束之日终止。《决定》共有十一条,首先强调疫情防控工作应当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并明确了我省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职责,单位和个人的职责等,对全省范围内防控疫情的有关活动及其管理工作作出了规范,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做好恢复生产、稳增长、促改革、惠民生等各项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专题会议决定,今年立法工作计划增加两项调研项目,分别是《福州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和《福州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办法》;监督工作计划增加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情况的报告的议题,增加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及省实施办法实施情况,与省人大联动开展,还增加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