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创新监督方式

首次审核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

日期:2020-04-29 09:06 来源: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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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昨日召开,与会人员发现,《关于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报告的审核意见的综合报告》首次出现在会议材料中。这是市人大常委会创新监督方式之举,旨在加强跟踪监督,推动常委会会议作出的审议意见落到实处。

  这份综合报告包括对《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实现2019年稳增长目标推进高质量发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报告》的审核意见、对《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福建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实施情况审议意见的报告》的审核意见、对《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福州市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规定>执法检查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的审核意见。每份审核意见都对政府及相关部门办理落实审议意见情况作出综合评价,并就后续做好该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过去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监督,仅停留在要求市政府在规定时限内作书面反馈,现在由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对政府书面报告提出审核意见后提请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然后向常委会会议作书面报告,对于推动问题解决、进一步提升人大监督的刚性和实效具有重要作用。今后还将视情采用其他监督手段进行持续跟踪监督。”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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