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专题学习 开展理论研究
福州市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出台
25日,福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印发《中共福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简称《要点》),明确要从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依法治市、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等8个方面,大力推动我市今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通过实施法治福州、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要点》要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将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重要内容,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各协调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学习,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各县(市)区委全面依法治县(市)区委员会要结合实际制定学习培训计划深入学习。法学研究机构、高等院校结合实际开展理论研究,在我市掀起大学习大培训大研讨热潮。
《要点》明确,要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督察工作办法》。根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安排,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法治督察,探索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
针对疫情,《要点》明确要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健全完善疫情防控相关法规及配套制度,加大疫情防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依法严惩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强化保护野生动物资源执法司法工作,依法保障疫情防控和有序复工复产。
《要点》还要求,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要加强涉疫案件办理过程中的配合衔接。各级法院要依法从严从快惩处各类涉疫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妥善审理合同纠纷、医疗纠纷、产品质量、劳动争议等民商事案件以及因疫情防控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加强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依法妥善处理延期审理、中止诉讼、适用不可抗力等各类诉讼程序、时效问题,保障诉讼各方利益。
针对疫情后期和疫后法治领域突出问题,《要点》明确要加强分析研判,有效应对“疫后综合症”,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发挥企业法律顾问和公司律师作用,及时解答企业职工关于劳动关系、工伤保险、权益保障等法律问题。推进更加精准定向的法律服务,组建“一镇(街)一调解攻坚队”,开展企业复工复产“法治体检”公益法律服务和涉疫矛盾纠纷化解专项行动。对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员工返岗、就业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明确细化的执法司法标准和程序。
此外,为使工作要点更具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市委依法治市办还制定了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将要点分解为“需开展的重要理论研究”“需研究的重要立法事项”“需研究推进的重大问题和改革举措”“拟制定的重要文件”“需举办的重要会议和活动”5类大项,细化为87条具体任务,每项任务明确责任单位,确保能够科学合理、突出重点、精准施策地推动法治福州建设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