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

日期:2020-08-20 09:28 来源: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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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于日前分赴长乐区和闽清县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为民、副主任林峰参加长乐区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永祥参加闽清县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察看了长乐区三馆三中心项目地块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玉田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集中区建设项目情况、鹤上镇桃坑村百悦达表土剥离项目情况,察看了闽清县白中镇闽清新保隆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危废处置运行情况、白樟镇省级耕地安全利用示范区耕地治理情况,并分别召开座谈会,听取长乐区、闽清县政府贯彻实施土壤污染防治法情况汇报。

  执法检查组肯定了长乐区、闽清县贯彻土壤污染防治法成效,指出依法打好净土保卫战,以法治力量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刻不容缓。要通过执法检查了解法律需要完善的地方,加大普法宣传,营造治理共同参与、成果共同分享的良好社会氛围。要突出问题导向,通过联合检查与分级监督等方式,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有效防范风险,让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帮助基层解决在执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在全市加以推广。

  执法检查结束后,将形成执法检查报告并向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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