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州古厝〉序》中强调,“保护好古建筑、保护好文物就是保存历史,保存城市的文脉,保存历史文化名城无形的优良传统”。鼓楼区作为历史文化名城福州的发祥地,古厝资源丰富,近年来坚持“保护第一、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原则,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大力提升古厝保护、管理和利用水平。今年来,以第44届世界遗产大会在福州召开为契机,在全国首创“古厝长制”,探索建立了一套古厝文物保护和发展利用的有效机制做法,获得人民日报、新华网等主流媒体关注和专题报道。
一、定员定岗定责,构建四级管理体系。一是设立区级古厝长。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区级总古厝长,负责领导全区古厝长制的实施、统筹工作。由区四套班子领导担任区级古厝长,负责督导挂钩街镇的保护工作,督促责任单位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定期对相关部门和属地街镇古厝长履职情况进行督查。二是设立街镇级古厝长。由各街镇的党政主要领导担任,负责辖区内古厝管理和保护工作,包括古厝建筑的保护利用、安全管理以及周边建设的管控,如城区旧改建设、土地出让、房屋征收等项目,每月至少督查一次辖区内古厝建筑日常管理情况。三是设立社区古厝长。由古厝建筑所在社区领导担任,每周至少开展一次古厝巡查工作。创新设立社区古厝专管员,由“片长制”网格员或社区志愿者担任,负责日常巡查与信息反馈、配合相关部门现场执法和古厝纠纷调处、引导公众参与保护等工作。四是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各级政府属地管理主体责任、文物行政部门监管责任和相关部门共管责任。根据“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古厝使用单位为古厝保护管理第一责任人。若使用单位不明确,则由所在社区主要领导担任相关责任人,具体负责古厝的日常管理、维护保养以及开放利用和宣传工作。
二、力求长远长效,构建最严保护体系。一是设立协同联动机制。建立古厝及文物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定期召开文体旅、财政、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联席会议,实行涉及古厝开发项目社区古厝长、街镇古厝长、职能部门、区级古厝长逐级申报机制,做实审批在古厝保护中的前置作用。设置文体旅、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房管、城管、公安、生态环境等部门行政执法联动机制,联合开展综合执法或专项行动,织密打击破坏古厝的法网。二是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将古厝保护管理工作纳入各街道(镇)绩效考评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制定古厝保护管理年度考核考评办法,逐级开展年度考核。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古厝遭破坏、损毁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问责。三是开创文物守护认领。针对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管理难、保护难的问题,鼓楼区组建全市首支文物保护志愿服务总队,招聘守护志愿者200余人,对全区253处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守护式认领”,每月对所认领保护的文物点进行2次以上的巡查。开展专家讲座、古厝研学等培训8场,全面提升守护志愿者的专业能力。
三、守护发展并重,构建活化利用体系。一是传承历史文脉。充分查阅档案资料,根据老地图重新梳理和整合历史空间结构,制定总体思路和规划,保护城市传统肌理。坚持政府主导保护开发,摒弃“大拆大建”模式,从细处入手进行建设提升,注重展现历史的真实性,凸显风貌的完整性,体现文化的延续性。全面推进环境综合整治、古建筑修复提升等工作,拆除不协调建筑,修旧如旧、建新如故,尽可能保存原有风格、尺度和色调,较好地保留了历史风貌特色。二是提升内涵品味。围绕让文化遗产生动鲜活起来,深入挖掘历史典故、民间传说、名人轶事、老字号等资源,打造古厝展示馆、科普博物馆、街区博物馆,构造历史文化故事构架和标识系统,创建鳌峰坊街区书院文化、中山路片区民国文化、于山状元文化及登高文化、冶山冶城文化等品牌,通过有声地图、有声导览等形式呈现出来,实现“见物见人、见物见史、见街忆乡愁、见街传文化”。三是创新运营模式。以商业为载体、以文化为灵魂,探索政府和企业合作开发新路径,对周边业态发展进行规范引导,做到一个院落一个故事,一个店铺一种业态。将古厝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文创设计、旅游开发等多元融合,制作“鼓楼非遗旅游”手绘地图,建设福州古厝展示馆,推出“古厝游玩系列之老街巷”“街巷+跑步”“街巷+打卡”等主题街巷旅游路线和鼓楼区“古厝游”文化旅游线路,将古厝打造成国际背包客旅游目的地和闽都文化休闲旅游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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