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州市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1-02-20 16:54 来源:福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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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以来,我市各级各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全力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着力从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善行政决策工作机制、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复议与应诉能力建设等方面促进依法行政工作,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着力提升行政立法工作质量。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若干规定》等地方性法规项目2项,制定完成《福州市房屋结构安全管理办法》政府规章1项,起草完成《福州市停车场管理办法(修改)》等政府规章草案2项。深入落实立法联系点工作机制,新增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联系点。

  2.持续完善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报备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67件,报备1部政府规章。审查213件县(市)区政府和市直部门报备的规范性文件,发出纠错建议书9份。按时答复2件公民提出的规范性文件审查申请。开展4次专项清理工作,规范性文件拟废止39件、拟修改34件、已废止153件、已修改1件,对1部行政法规和2部地方性法规提出清理建议。

  (二)完善行政决策工作机制

  1.全面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规范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完成《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公共租赁住房和社会租赁住房保障体系的实施意见(试行)》政策实施效果评估工作。

  2.积极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全市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体系全面形成,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积极作用,积极推动市县乡三级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全市市县乡三级政府共聘请306名政府法律顾问。福州市法律顾问智库共有522名成员。

  (三)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深入开展简政放权工作。取消行政许可事项5项,承接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1项。在福州高新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工作。在自贸区福州片区试点开展对国家层面设立的523项和地方层面设立的11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证照分离”全覆盖。

  2.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工作。组织开展新一轮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对保留的证明事项形成清单并向社会公布。继续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推动降低办事成本和提高办事效率。在试点基础上福州市已启动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

  3.全面落实审批服务便民化标准化。96%的入驻事项实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99%的审批服务事项承诺时限压缩在法定时限的20%以内。出台“最多跑一趟”8项服务标准。为适应疫情防控需要在市区部署230台自助服务终端,上线107个民生领域高频事项实现自助办理。

  4.不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示范市”入围全国首批32个单项示范创建类候选项目,鼓楼区获评全国首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按照《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标体系任务分工清单》,督促落细落实任务指标,提升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全面夯实行政执法规范基础。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理确认工作,市级115家单位、各县区655家单位具有行政执法资格。严格按照规定审核市直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执法文书等800多项规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领域执法,推行说理式执法,持续助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

  2.积极推动行政执法机制创新。全面深入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梳理行政裁决事项30项。开展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案例征集编制工作。以“福州市行政执法平台”项目建设为载体和抓手,着力推进全市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

  3.深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市抽查市场主体1.9万余户次,实现市场领域监管全覆盖。建立“信用+双随机”、“信用+联合惩戒”等工作机制,按照信用分级采取差异化监管。建立“信用+风险预警”机制,开发“福州市市场监管预警平台”。

  (五)加强行政复议与应诉能力建设

  1.全面提升行政复议办案质效。将调解工作贯穿案件办理全过程,综合运用书面审查、实地勘验、听证等多种手段审理案件,规范行政复议办案场所建设。2020年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收到复议案件876件,市政府本级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134件。

  2.着力推动行政诉讼争议实质性化解。在全市范围内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制化、常态化。建立行政争议化解联动机制,积极引导涉纠纷机关及早介入、主动作为。2020年以来,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共涉及行政诉讼案件2541件,市政府本级共办理行政应诉案件93件。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当前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是:一是法治政府建设区域间、部门间发展不平衡。二是一些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解决问题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三是立法工作征求意见的广度和深度还不足;个别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还不够重视。四是部分执法人员执法能力不足,行政执法的整体规范化程度有待提升。五是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队伍专业化建设有待加强。

  三、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我市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我市实际,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

  (一)全力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基础。适时出台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持续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以全国第二批、全省首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

  (二)着力提升行政立法工作质效。健全完善行政立法体制机制,提高立法质量。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及时修订不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规章。打造高素质立法人才队伍,提高行政立法工作的专业化水平。

  (三)全面完善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健全起草制定、报送登记、依法审查、核查通报等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队伍建设。结合落实《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要求,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四)深入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福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若干规定》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工作,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管理制度,加强福州市法律顾问智库建设

  (五)严格落实放管服改革举措。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省内通办”,推动部分高频服务事项实现全市通办。在全市范围内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推动“减证便民”深入开展。进一步推进自贸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

  (六)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深入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积极推广运用非强制执法手段,研究制定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于处罚清单。依托信息技术手段,提升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信息化水平。

  (七)不断深化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能力建设。围绕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要求,全面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行调解办案,将调解工作贯穿案件办理全过程,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建立行政复议应诉案件专题研讨机制和典型案例指导制度,不断适应新时期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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