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干部若干措施

日期:2021-03-23 09:26 来源: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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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健全干部担当作为的激励机制,市委组织部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开展“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要求,结合“九大专项行动”的实施,近日出台《在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中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干部的若干措施》。

  干事业、创伟业关键在选干部、用人才。目前,市委坚持“3820”战略工程思想精髓、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亟需一批政治上绝对可靠、能力素质绝对过硬,敢于冲锋、能打硬仗、堪当重任的“狮子型”干部。《若干措施》从加强政治能力建设、用好一线考核指挥棒、健全优秀干部举荐机制、健全四练(炼)一体机制、大力选拔优秀年轻干部、落实高质量政绩考核、健全实施分类激励机制、营造干事创业良好环境、健全跟踪问效机制等9个方面,提出具体措施。

  在发现优秀干部方面,《若干措施》提出,健全优秀干部举荐机制,深化“省会排头兵”专项行动,加大与各地各单位党政正职的谈话了解,推行实名举荐优秀干部,并由组织部门到现场看、去一线听、与知情人谈,核实干部现实表现。注意听取各项目指挥长意见,赋予指挥部优先举荐权,对承担“九大专项行动”任务完成效果好、“抓项目促提升”等专项行动考评排名靠前的县(市)区或市直部门,在职数统筹使用和干部选任、职级晋升上予以倾斜。

  《若干措施》强调多元化培养优秀干部,推行“奖学”制度,优先选派“狮子型”干部赴知名高校培训。鼓励干部到各行动小组、各项目指挥部一线锻炼,符合规定的,可认定为基层工作经历。大力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注重选派市直单位优秀干部交流担任乡镇(街道)党政正职,加强跟踪培养,择优选拔进入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选拔优秀乡镇(街道)党政正职担任市直部门领导职务。

  《若干措施》还提出,落实高质量政绩考核,用好一线考核指挥棒,建立科学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坚持市委市政府关注什么组织部门就考什么、干部干什么组织部门就考什么,实事求是制定考核要求,引导各地各单位抓重点破难题、补短板锻长板。市委组织部还制定出台以责任制、考核制、奖惩制为核心的一线考核常态长效机制,2021年成立了5个一线考核组,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在“九大专项行动”“抓项目促提升”等全市中心工作中开展一线考核,近距离精准识别干部担当作为情况。

  对在艰苦岗位工作、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工作实绩突出的,以及确因工作需要,未安排休假或长期加班的基层干部,有关部门将研究实行差异化奖补。全面落实乡镇机关工作人员待遇高于县直机关同职级人员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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