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项非遗保护传承可获财政扶持
《福州市软木画技艺保护规定》《福州市闽剧保护规定》获省人大批准
省人大常委会会议29日批准了市人大常委会上报的《福州市软木画技艺保护规定》和《福州市闽剧保护规定》,法规将由市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法规明确,软木画技艺和闽剧这两项非遗保护传承可获财政资金扶持。
《福州市软木画技艺保护规定》共25条,主要围绕软木画技艺保护的管理体制、保护措施、人才培养、展示推广、创新发展等方面进行规范。《福州市闽剧保护规定》共23条,主要围绕闽剧的保护传承内容、保护措施、传承传播等方面进行规范。
法规明确,市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软木画技艺保护工作的领导,编制软木画技艺保护专项规划以及行动计划,扶持和促进软木画产业的传承发展,在年度财政预算中统筹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软木画技艺保护工作。法规还对软木画发源地所在的晋安区政府职责作了专款规定。
为解决软木画人才断层问题,法规对软木画技艺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工艺美术名艺人的认定、评审工作作了规定,解决软木画人才认定困难的现状。法规还要求相关部门支持有关院校设置软木画相关专业或者专业方向,建立完善年轻艺人和学徒生活补助机制等。
闽剧保护规定对经费保障、扶持闽剧艺术创作、将闽剧演出纳入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支持民营闽剧演出团队、加强闽剧演出市场监管、保障闽剧艺术创作表演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等方面作了规定。针对闽剧行业人才流失的问题,法规对专业人才扶持、后继人才培养、支持名家带动行业发展等方面作了规定。法规还明确,福州伬艺、福州评话的保护与传承可参照本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