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
逐步推进直饮水建设
近年来,福州市持续开展供水水质提升工作,安全供水已基本实现,在现有条件下,采用更严格的水质标准,达到用户端实现直饮,成为福州百姓的新期待。28日,市人大常委会回应民生关切,审议通过了《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提升城乡饮用水水质、逐步推进高品质饮用水建设的决定》。
福州的水质提升工作由来已久。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在全国率先开展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提出建设“放心水工程”,为今天谋划启动高品质饮用水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实现从‘有水喝’到‘喝好水’的提升,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向往的内在要求,是一项关乎民生的重大新基建项目。”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境工作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
多年来,市人大代表也围绕此话题积极建言献策。例如,2019年1月,吴菁等20位代表提出《关于推进我市直饮水工程建设提升“有福之州、幸福之城”品质的建议》;2021年1月,郑书鸿等20名代表提出《关于作出〈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提升城乡饮用水水质、逐步推进直饮水建设的决定〉的议案》,并被列为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1号议案。为推进议案办理工作,市人大常委会成立直饮水工作调研小组,多次召开党组会议、专题会议部署推进相关工作,并深入开展调研、多方征集意见。
常委会会议期间,不少委员也提出,实施直饮水工程是福州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的题中应有之义,《决定》出台后,人大要长期跟踪监督,进一步开展调研,将该项工程落到实处,增强百姓幸福感、获得感。
记者了解到,《决定》紧紧围绕市委关于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的决策部署,从解决城乡供水一体化,提高饮用水质量的实际需求出发,进行规范和提出要求。同时,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对标国际国内先进城市,从解决我市目前存在的城乡供水差异化、水源地保护不规范、二次供改难度大等问题入手,推进高品质饮用水建设。2023年完成台江鳌峰片区、仓山海峡会展中心片区、长乐滨海新城启动区、晋安鼓山下院周边片区试点建设,2035年在鼓楼、台江、仓山、晋安、马尾、长乐建成区和大学城片区全面实现用户端饮用水水质符合高品质饮用水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