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真金白银助企纾困
在增资扩产、要素保障等方面激发中小企业活力
加强企业融资支持方面,用好用足纾困专项资金贷款,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将担保费率降低至1%左右;用好专项融资政策,定期梳理上报企业贷款申请,帮助企业对接金融机构,支持企业利用好“纾困贷”“外贸贷”等缓解资金压力;制定融资企业“白名单”,积极争取银行为“白名单”企业提供优惠贷款、专项信贷额度;鼓励企业对接国家基金并予以奖励,最高100万元。
强化企业要素保障方面,稳定出口航运,鼓励航运企业新增运输船舶,提高运力规模,巩固并新增集装箱内外贸航线;保障企业用电,推广“刷脸办电”以及“房产+用电”联动过户服务,设立线上服务窗口;支持企业稳岗扩岗,延续实施春节期间用工调剂补贴标准至2022年底,加强与中西部地区劳务协作,年内安排在中西部省份建立50个以上专门面向福州市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劳务协作基地;提升园区公共功能,推广园区“七通一平”标准化建设,推动园区内或周边的44所幼儿园、中小学以及21所医疗机构加快动建、改扩建。
帮助企业开拓市场方面,支持小微出口企业,引导小微企业通过福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在线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保障出口安全;对新增遴选的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平台)、工业旅游示范基地,给予不超25万元配套资金奖励;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平台),给予不超50万元配套资金奖励(含省级补差奖励),国家工业遗产项目,给予不超40万元配套资金奖励(含省级补差奖励);对新遴选的服务型制造示范县(市)、区,给予不超50万元配套资金奖励。
提升中小企业竞争力方面,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开展突破重大关键核心技术的产学研项目;鼓励企业开展工业设计活动,对新认定的工业设计中心予以奖励,其中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奖励80万元,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在省里奖励50万元的基础上,再配套奖励20万元,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奖励30万元;鼓励企业提升规模,对首次提升规模或新建投产并纳统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分3年兑现;打造中小企业成长链条,加强“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中小企业梯度培养。
鼓励企业增资扩产方面,对技改项目年度技改设备和信息化建设投资额达500万元(含)以上,并纳入固投统计的项目,市财政按其年度技改设备和信息化建设投资额(不含增值税)的3%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补助500万元;省重点技改项目完工投产奖励,单个企业最高不超500万元,其中省级工业龙头企业不超1000万元。
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方面,提高资金奖励标准,对新认定的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由省级财政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50万元,市财政再分别给予50%的配套奖励;鼓励符合产业政策的“专精特新”企业申报省重点技改项目,申报时可不受投资额条件限制;开展“专精特新八闽行”活动,年底前走访全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为每家企业配备一名服务专员,听取意见建议,解决实际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