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30日召开
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于8月30日上午召开,会期1天半。
会议建议议题是: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福州市为民办实事项目进展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1-6月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1-6月份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新时代我市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乡村振兴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法官履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定》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查批准2022年市本级第二批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分配方案(草案)的议案;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设立“福州企业家日”的议案;审议《福州市闽江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草案)》;审议《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人事任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