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15条措施 推进新时代老年教育高质量发展
大力发展城乡社区老年学校
日前,《福州市关于进一步推进新时代老年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据悉,这是福州进一步推进新时代老年教育工作任务和政策举措落地见效,推动建设全国老年友好型示范城市的重要举措。
《实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我市老年教育四级网络进一步巩固完善,全市老年大学(学校)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开办率均达70%以上;通过各种途径、方式参与教育活动的老年人占全市老年人口总数的25%以上。
《实施意见》围绕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强队伍建设、加强组织机制保障4个方面,细化了15条具体措施。
接下来,我市将进一步办强市、县老年大学,到2025年,市老年大学建成中国老年大学标准示范校,各分校基本建成省级达标校;县级老年大学在巩固省级达标校的基础上,校舍独立使用建筑面积应达到3000平方米以上。
我市还将大力发展城乡社区老年学校,在巩固完善老年教育“市县乡村”四级网络的基础上,各县(市)区老年大学每年应新增2个老年教育教学点或分校,直至乡镇(街道)、村(社区)全覆盖。同时,积极推广“长者食堂+学堂”等模式,利用街道、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等场所设立老年教育课堂,不断扩大学位供给,办好家门口的老年教育,打造“学养教乐为”共同体的福州老年教育特色品牌。
与打造“全国数字应用第一城”的定位相适应,福州也将积极实施“互联网+老年教育”,推动网络学习从市、县(市)区老年大学向基层老年学校和社区延伸。到2025年,老年远程教育网点实现“市县乡村”四级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