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就检查《福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情况报告作出审议意见

日期:2023-05-10 09:08 来源: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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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近日作出关于检查《福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审议意见重点交办事项清单强调要强化执法监管,开展流浪犬及无序养犬行为等专项整治行动。

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作的关于检查《福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我市贯彻实施《条例》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难点。

审议意见要求,加大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基层工作者、教育工作者、社会公众人物等的普法教育力度,进一步推动其发挥表率作用,带头贯彻实施《条例》。还要完善制度保障,加快建立健全市、县两级道德先进人物的礼遇、困难帮扶制度,探索健全荣誉评定、志愿服务、公共服务优待等正向激励政策,营造全社会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浓厚氛围;完善不文明行为投诉、举报、曝光机制,及时依法处置涉及广大人民切身利益、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不文明问题,构建完善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的长效机制。

审议意见强调,要强化执法监督,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提升不文明行为执法刚性。要持续推进电动自行车、道路绿化养护、楼道堵塞、养犬、公共场所控烟等专项整治行动,推动重点整治与常态化治理更加有机结合。其中,电动自行车管理要以电动自行车赋码数字化综合管理为着力点,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综合治理的电动自行车数字化治理体系;养犬管理要开展流浪犬及无序养犬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倡导文明养犬、依法养犬;楼道堵塞专项整治行动要全面清理堵塞占用楼道的杂物,对拒不整改的住户进行处罚和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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