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08 09:5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由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编制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大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www.fuzh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专栏(http://www.fuzhou.gov.cn/slsj/)公布,并报送福州市档案馆,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可与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东部办公区2号楼17层,邮编:350007,联系电话:0591-83201030,电子邮箱地址:2816872637@qq.com)。

  一、总体情况

  (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落实情况

  1.规范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审核信息发布内容,规范信息发布流程。拟发布的信息由拟办处室核稿报业务分管领导审核,再提交局办公室汇总逐条审查提出意见,报政务公开分管领导审定,符合公开条件的信息,由网站经办人员在网站上发布。

2.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及时在局网站更新、完善、公开单位工作职责、机构设置、主要领导信息、权责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行政收费目录清单、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财政资金信息等。  

3.强化工作指导监督。严格落实新闻发主人制度,加强舆情收集研判,客观及时、有说服力地发声,澄清事实,解疑释惑,增强社会各界对我市粮食安全的信心。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创新解读形式,做到“三同步”。在局网站,通过文字或图片等形式及时准确将政策意图传递给市场和企业。今年至今我局共公开5篇有关粮食政策的解读。

4.强化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公共服务、公益事业、社会求助、就业供求等民生领域信息。在局网站公开粮食库存大清查、“放心粮油”卫生质量安全抽查、粮油安全大检查等相关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23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条(历年累计528条)。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主要类别有:工作信息6条;人事任免类信息17条;粮食行业管理类信息1条;粮食流通管理类信息3条;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类信息7条;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1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1.受理申请的数量、主要受理方式,数量居前的申请事项等;

  2023年我局受理的申请数量:0件(历年累计数:9件);   

  2.对申请的办理情况:

  已答复件数:0,待答复数:0;

  3.对申请的答复情况

  无。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审核信息发布内容,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全年累计在网站发布各类信息232条,根据工作安排,重点围绕全市粮油动态、政务公开、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粮食流通管理等民众关心工作内容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五)平台建设和监督保障

  按相关规定,做好市政府网站和我局专栏的内容保障工作。每周登录福州市政务公开监察系统采集数据。根据政府网站及新媒体云监管平台的提示,及时修改网站错误表述,规范信息公开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件数

本年新
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备注:其中往年有1件文件于2023年认定为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属性变更为主动公开,根据要求于2023年发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信息公开过程中的审核和审批程序,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现阶段网站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信息内容较为单一、访问量小,导致信息传播范围有限。

  政务公开是建设透明政府、提高政府公信力的重要举措。2024年,我局将继续深化、规范、创新和监督政务公开工作,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推动政府工作的持续改进和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来源: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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