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许可决定书 |
编号 |
执法依据 |
项目名称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审批部门 |
审批结果 |
生效日期 |
救济途径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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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消行罚决字〔2024〕第0069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 |
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
福建万家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91350121MA34****** |
闽侯县消防救援大队 |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闽侯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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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消行罚决字〔2024〕第0068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二款之规定 |
擅自拆除消防设施、器材 |
钟某某 |
350824198809****** |
闽侯县消防救援大队 |
处警告的行政处罚 |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闽侯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无 |
|||
侯消行罚决字〔2024〕第0067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 |
过失引起火灾 |
郑某 |
350121198411****** |
闽侯县消防救援大队 |
处警告的行政处罚 |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闽侯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无 |
|||
侯消行罚决字〔2024〕第0066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 |
过失引起火灾 |
汤某某 |
352601197310****** |
闽侯县消防救援大队 |
处警告的处罚 |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闽侯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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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消行罚决字〔2024〕第0065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
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 |
福州市盛世开元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闽侯县分公司 |
91350121MA2Y****** |
闽侯县消防救援大队 |
罚款人民币玖仟陆佰捌拾元整 |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闽侯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无 |
|||
侯消行罚决字〔2024〕第0064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 |
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
福州广发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
913501116966****** |
闽侯县消防救援大队 |
处罚款人民币玖仟叁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闽侯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无 |
|||
侯消行罚决字〔2024〕第0063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二款之规定 |
擅自拆除消防设施、器材 |
黄某 |
350702198808****** |
闽侯县消防救援大队 |
处警告的处罚 |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闽侯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无 |
|||
侯消行罚决字〔2024〕第0062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二款之规定 |
擅自拆除消防设施、器材 |
王某 |
411329198711****** |
闽侯县消防救援大队 |
处警告的处罚 |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闽侯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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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消行罚决字〔2024〕第0061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二款之规定 |
擅自拆除消防设施、器材 |
孙某某 |
3101071982101****** |
闽侯县消防救援大队 |
处警告的处罚 |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闽侯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无 |
|||
侯消行罚决字〔2024〕第0060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二款之规定 |
擅自拆除消防设施、器材 |
邹某某 |
350121198801****** |
闽侯县消防救援大队 |
处警告的处罚 |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闽侯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无 |
|||
侯消行罚决字〔2024〕第0059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二款之规定 |
擅自拆除消防设施、器材 |
陈某某 |
350702199906****** |
闽侯县消防救援大队 |
处警告的处罚 |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闽侯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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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消行罚决字〔2024〕第0058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 |
过失引起火灾 |
黄某某 |
352101196811****** |
闽侯县消防救援大队 |
处警告的处罚 |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闽侯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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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消行罚决字〔2024〕第0057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 |
过失引起火灾 |
游某某 |
352101197611****** |
闽侯县消防救援大队 |
处警告的处罚 |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闽侯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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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消行罚决字〔2024〕第0056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 |
过失引起火灾 |
吴某某 |
350121197006****** |
闽侯县消防救援大队 |
警告 |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闽侯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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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消行罚决字〔2024〕第0055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
非人员密集场所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逾期未改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
刘某某 |
350124198810****** |
闽侯县消防救援大队 |
罚款人民币壹佰伍拾元整 |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闽侯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