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18年度福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日期:2018-06-29 18:08 来源:公积金中心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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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一、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如何确定?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度(201771日至2018630日)月平均工资。201871日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应以该职工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的当月工资收入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新调入的职工,以该职工调入后发放的当月工资收入或以其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二、职工工资由哪些组成?

       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1990年第1号令),职工工资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六个部分组成。

  三、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下限是多少?

  2018年度在福州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及其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基数为18783元。

  2018年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公布前,单位及其职工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基数按照2017年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的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即1650元)执行;2018年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公布后,新开户的缴存单位及其职工或已缴存单位新开户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基数应按照新的标准执行。

  若职工本人上年度(201771日至2018630日)月平均工资低于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高于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实际月平均工资,但不得高于规定的上限。

  四、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如何计算?

  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总额=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月缴存额最高为2254元,最低不得少于83元;计算结果见角进元,见分舍去)。

  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月缴存额最高为2254元,最低不得少于83元;计算结果见角进元,见分舍去)。

                   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8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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