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解读

日期:2022-01-05 16:53 来源: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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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近日,市政府印发《福州市关于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榕政综〔2021〕385号),这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及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工作部署,引领今后一段时间乃至“十四五”期间福州市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文件。现就其政策出台背景、主要亮点、目标要求和主要任务等相关情况进行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一是落实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抓手。旅游是综合性产业,是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重要产业,在扩内需、稳就业、促民生等方面有积极作用。近年来,福州市旅游业的影响力和美誉度持续提升,旅游人数和旅游收入不断增长,已发展成为全市主导产业之一。抓好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对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具有重要意义。

  二是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旅游业发展,2021年6月1日省政府主持召开了全省旅游发展工作视频会议,并指导推动《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出台,吹响了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号角。本《实施意见》出台,旨在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解决福州市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短板和瓶颈,推动福州市旅游业发展再上新台阶。

  二、主要亮点

  (一)坚持系统集成。本《实施意见》是由“一个实施意见”“一个领导小组”“一个任务清单”组成,纵向上与省政府出台的《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对接,横向上与我市此前出台的《福州市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福州市“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规划》等若干政策文件相衔接,注重政策出台的系统性、集成性,避免政策措施的碎片化。

  (二)突出福州特色。本《实施意见》立足福州实际,紧扣福州发展需要,提出要深入挖掘闽都文化、温泉康养、清新生态、滨江滨海等丰富的旅游资源,提升三坊七巷、马尾船政、鼓山等一批景区,打造福州古厝与海丝文化保护提升工程等一批区域标志性项目,实施高A级旅游景区升级三年行动方案,既凸显福州地方特色,又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加强区域定位。既坚持全市一盘棋,以“有福之州”为核心定位构建福州旅游发展高地,同时又强化了永泰、闽侯、连江、晋安、福清、罗源、闽清等各自的发展定位,实现县县有亮点、区区有特色,进而带动全市旅游业整体提升。

  (四)注重招大引强。瞄准国内外一流文旅龙头企业精准招商,重点招引国内外知名企业等大企业、大项目来榕布局,建设一批地标性项目,推动旅游市场主体发展壮大。为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争取引进更多文化旅游领军企业,《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对各地引进大企业、大平台和重大项目采取“一事一议”,涉及市级审批权限的要素事项,报请领导小组研究。

  三、目标要求

  到2025年,新增一批高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旅游休闲街区,高品质提升城市旅游休闲水平,建成辐射国内外的世界一流旅游休闲城市,“有福之州”品牌全面打响,旅游业高质量发展超越迈出重要步伐,高质量发展机制基本形成,旅游主导产业地位更加凸显。力争旅游总人数突破1.8亿人次,旅游总收入突破1800亿元,形成千亿旅游产业。

  四、主要任务

  本《实施意见》围绕3-5年福州旅游业发展目标,提出全域提升、精品打造、招强培优、消费挖潜、精准营销、快通畅游6个专项行动17条举措,分解出46项任务。

  1.全域提升行动。主要在3个方面:(1)旅游发展布局方面,加快完善“一核三带四区”全域生态旅游市发展布局,打造最美“幸福公园城”。(2)旅游发展动能方面,树立省会城市发展标杆,推动福州创建世界一流旅游休闲城市。(3)区域定位方面,以“有福之州”为核心定位,全市一盘棋、各地一特色,构建福州旅游发展高地。

  2.精品打造行动。主要有4个方面内容:(1)拓展旅游发展新空间,构建旅游小镇、休闲乡村、房车露营地和旅游综合体等相结合的旅游新空间体系。(2)全面建成海丝国际旅游中心,打造一站式旅游服务综合体,重点推进福州古厝与海丝文化保护提升工程、马尾船政文化城、闽越水镇等一批区域标志性项目。(3)推进“旅游+”“+旅游”融合发展,做大海洋旅游,做优康养旅游,做精体育旅游,做深研学旅游,做强工业旅游,做实商展旅游等。(4)促进旅游演艺和音乐产业发展,推出一批旅游演艺项目,引进大型文旅演艺项目,推动音乐产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

  3.招强培优行动。主要有2个方面:(1)立足产业链招大引强,鼓励各地用好各大平台,加强项目策划和精准招商。支持本市国有企业以合资、合作方式引进央企、国企、民企来榕布局,投资开发重大旅游项目。(2)培育优秀龙头企业,力争推动文旅企业实现上市融资新突破。加大扶持中小微旅游企业,出台入榕旅游奖励政策。

  4.消费挖潜行动。主要有2个方面:(1)繁荣夜间文旅消费,积极建设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争创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大力发展夜间经济,做大夜游文旅产品,发展集聚观光游憩、文化体验、特色餐饮、时尚购物、旅游演艺、康体休闲等多元夜间文旅消费业态。(2)延伸旅游消费链条,做好茶文化文章,擦亮福州“闽都美食”金名片,推动闽菜品牌发展,打响“福州好礼”品牌。

  5.精准营销行动。一是要深化区域和对外旅游协作,加强闽东北协同发展区文化旅游交流与合作;二是以“清新福建”“全福游、有全福”等省级金字招牌为引领,坚持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营销策略,整合政府、旅游企业和社会媒体资源,建立全部门、全行业、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联合营销机制;三是要打造智慧旅游平台等方面。

  6.快通畅游行动。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构建“快进慢游”交通网络。实现国家5A级旅游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半小时上高速,推进国家4A级旅游景区、省级旅游度假区便捷通高速工程。二是提高旅游服务品质。提升游客消费满意度,旅游服务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三是营造“放心游”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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