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福州城区电动自行车号牌管理办法>的决定》的政策解读
一、《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福州城区电动自行车号牌管理办法>的决定》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近年来,我市城区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总体向好发展,但由于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大、通行需求突出、违法成本低,加之部分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安全意识淡薄,导致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交通事故、违法停车、消防安全事故等乱象频发,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为进一步加强城区电动自行车数字化精细化管理,结合2022年8月国务院安委会印发的《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方案》(安委〔2022〕10号),此次新修订的《福州城区电动自行车号牌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登记、骑行、停放、维修、回收等环节实行全生命周期‘三码三芯片’(车架、电池和车牌均赋上‘二维码+芯片’)数字化追溯链全闭环管理”。同时,在销售、通行、停放环节,分别在第十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增加了规范管理条款;在充电安全方面,增加了第十七条,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应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集中或者相对集中设置,充电设施应符合用电安全要求。全面提升了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和综合治理水平,有效降低电动自行车出行、消防安全事故数和伤亡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助力福州城市健康有序发展。
二、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有什么新的规定?
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城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以来,城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由原先不足20%迅速提升至90%以上,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伤亡交通事故数量显著下降,成效明显。为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方便我市其他县(市)区有效开展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新修订的《福州城区电动自行车号牌管理办法》第二条扩大了适用范围,明确规定“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和乘坐人佩戴安全头盔管理”。
三、电动自行车赋码数字化管理对象是否包括已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吗?
为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印发的《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方案》(安委〔2022〕10号),结合我市实际,自2023年1月15日起,对五城区新报牌的电动自行车采用“三码三芯片”赋码数字化管理,从生产、销售、登记、骑行、停放、维修、回收等环节实行全生命周期、数字化追溯链条式监管,不包括已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
四、“三码三芯片”是哪些技术含量,以及应用场景?
“三码三芯片”是依托e福州APP,实现对我市城区电动自行车从生产、销售、登记、骑行、停放、维修、回收等环节溯源管理,其中“三码”是指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上牌后,在车辆的车架、蓄电池和车牌上粘贴有可供读取的三个二维码,“三芯片”是指在三个二维码标签内对应嵌入的数字芯片。这种“二维码+芯片”的模式具有扫二维码读取和芯片非接触读取功能,相关信息数据通过加密处理,具有防窃取、唯一性防伪等功能。其应用场景主要包括:在电动自行车生产或销售环节,粘贴“二维码+芯片”标签赋码;在登记环节,实行扫码登记;在通行、停放和维修环节,实行扫码管理;在回收环节,实行扫码回收闭环管理。
五、《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福州城区电动自行车号牌管理办法>的决定》何时起施行?
答:《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福州城区电动自行车号牌管理办法>的决定》(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83号)已经2022年11月24日市十六届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12月13日公布,自2023年1月15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