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城区电动自行车实行赋码数字化综合管理政策解读
问题一:“三码三芯片”有哪些技术含量,以及应用场景?
答:“三码三芯片”是依托e福州APP,实现对福州城区电动自行车从生产、销售、登记、骑行、停放、维修、回收等环节溯源管理,其中“三码”是指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上牌后,在车辆的车架、蓄电池和车牌上粘贴有可供读取的三个二维码,“三芯片”是指在三个二维码标签内对应嵌入的数字芯片。这种“二维码+芯片”的模式具有扫二维码读取和芯片非接触读取功能,相关信息数据通过加密处理,具有防窃取、唯一性防伪等功能。
其应用场景主要包括:在电动自行车生产或销售环节,粘贴“二维码+芯片”标签赋码;在登记环节,实行扫码登记;在通行、停放和维修环节,实行扫码管理;在回收环节,实行扫码回收闭环管理。
问题二: 2023年1月15日之前已经登记上牌的福州城区电动自行车还需要重新赋码吗?
答:为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印发的《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方案》(安委〔2022〕10号)和福州市公安局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福州市商务局 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对外发布的《关于福州城区电动自行车赋码数字化综合管理工作的通告》,自2023年1月15日起,对福州市五城区(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新报牌的电动自行车实行“三码三芯片”赋码数字化管理,从生产、销售、登记、骑行、停放、维修、回收等环节实行全生命周期、数字化追溯链条式监管,2023年1月15日之前已经登记上牌的福州城区电动自行车不需要重新赋码。
问题三:五城区取消黄牌摇号,依照“负面清单”管理,对符合黄牌登记条件的市民办理新车登记上牌。具体有哪些人员符合登记条件呢?
答:五城区取消黄牌摇号,依照“负面清单”管理,黄牌登记条件由系统自动审核把关,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黄色号牌登记:
1.申请人与身份证比对不一致的;
2.年龄未满16周岁的;
3.被列入福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失信主体记录的;
4.非五城区户籍且未取得五城区居住证的(其中马尾区仅限罗星街道、马尾镇)
5.名下已登记有电动自行车的;
6.单位申请黄色号牌登记的;
7.申请人或同一户籍内其他人员已领取过回收补偿的。
市民可登陆“e福州”APP或“福州交警微发布”确认是否符合登记黄色号牌条件。
问题四:对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有哪些要求?在通告发布前已经购买的电动自行车能办理登记上牌吗?
答:对于尚未购买电动自行车的市民,请购买赋码的电动自行车、蓄电池产品。对于在《关于福州城区电动自行车赋码数字化综合管理工作的通告》发布前已经购买的电动自行车,车主可携带身份证明、购车发票和整车出厂合格证,返回原销售商店对车辆和蓄电池进行赋码;原销售商店已关闭或网购电动自行车的,可到城区设置的赋码点对车辆和蓄电池进行赋码。车主在申请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前,请先检查车辆和蓄电池赋码情况,未赋码的车辆将不予办理登记上牌。具体赋码点如下:
1.仓山区黄山车管所交通警示教育基地;
2.台江区高桥路 69 号一层电动自行车窗口;
3.鼓楼区福州软件园C区14号楼边空地;
4.鼓楼区温泉公园路8号温泉公园北门保安驿站;
5.台江区鳌峰路 192号鳌峰公园;
6.台江区祥坂路 58 号锦祥佳园综合楼;
7.仓山区尤溪洲大桥桥下停车场;
8.仓山区湖畔路6-1号;
9.晋安区秀峰路 187-3秀峰中队中队部一楼;
10.晋安区前横路30 号福马中队部一楼;
11.马尾区星达路56号;
温馨提醒:车主在申请车辆登记上牌前,请先检查车辆和蓄电池赋码情况。
问题五:目前有哪些途径可以申请办理新车登记上牌?
答:一是线上办理,对于电动自行车已赋码的,车主可登录“e福州” APP-“交警服务-电动自行车业务办理”模块提交车辆登记申请资料,按照系统提示扫描车架二维码、电池二维码,拍照上传车辆照片和身份证明、购车发票、整车出厂合格证等申请资料,由邮政EMS寄递牌证,上门安装号牌。二是线下办理,军官证、港澳台居民身份证等无法登录“e福州” APP线上提交申请资料且车辆已赋码的,车主本人可携带身份证件、购车发票、整车出厂合格证前往福州市市民服务中心(台江区高桥路69号)或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仓山区城门镇三环路边)电动自行车窗口申请登记上牌,办理时需交验车辆。
问题六 :已经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蓄电池损坏的,如何办理变更?
答:请购买赋码的蓄电池。维修需要更换新蓄电池的,更换的新蓄电池的电池类型、电池电压、额定容量必须与车辆登记信息一致,严禁改装或超标装配蓄电池;可通过“e福州”APP--“交警服务”--“赋码数字化管理”模块办理蓄电池变更备案。
问题七:福州城区电动自行车实行赋码数字化综合管理何时起施行?
答:自2023年1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