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合作发展基金实施管理暂行办法》的解读

日期:2024-12-23 16:56 来源:福州市供销社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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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规范福州市供销社合作发展基金投资运作和风险控制,促进合作发展基金持续健康运行,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出台依据

  根据《福建省供销合作社合作发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闽供联〔2022〕70号)、《福建省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实施办法》(闽供联〔2021〕39号)、《中共福州市委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榕委发〔2016〕15号)等文件制定本办法。

  、主要内容

  本办法共七个章节,分别为总则、来源和使用、对象、借款调查和协议、补助的申报及标准、后期管理、附则。

  第一章总则,共4条,阐明了本办法的起草依据、合作发展基金的概念、原则及实施主体。

  第二章来源和使用,共3条,明确了合作发展基金资金来源、规范了合作发展基金的使用和审批流程。

  第三章对象,共6条,规定合作发展基金的使用方式和使用对象、禁止从事的业务。

  第四章借款调查和协议,共2条,明确对借款企业调查的内容及借款协议需载明的条款。

  第五章补助的申报及标准,共5条,阐明了补助标准、补助申报需提交的材料及审批流程。

  第六章后期管理,共7条,分别规定了借款后期管理需采取的行动、获得补助后需专款专用、补助变更用途的处理方式;项目单位必须进行绩效评价,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合作发展基金终止的情形和清算方法;市社监察部门和市社财会处对合作发展基金进行全过程监督。

  第七章附则,共2条,规定本办法的解释权及施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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