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督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编制完成。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www.fuzhou.gov.cn)公布,并报送福州市档案馆,欢迎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路92号,邮编:350001,电话: 0591-83312343)。
一、概述
2014年,我局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以《条例》和《政府采购法》为依据,扎实做好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公开政府采购信息,较好地满足了社会公众获取、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组织机构及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情况
在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分管局办公室的领导主管本局信息公开工作,局办公室为主管处室和工作机构负责日常工作,并明确了两名工作人员(均为兼职)。目前,主要依托“中国福州”门户网站及WCM内容协作平台发布和更新政府信息,2014年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3846人次。市政府采购公开信息主要依托福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积极与市档案馆联系,进一步规范档案管理工作,按照要求清理可移交的各类档案,及时移交市档案局。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在政府网站公开的同时,均送交市档案馆,供公众查阅。
(二)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按照《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后规定时限内主动予以公开。对于新获取和制作的政府信息,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均做到依法、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公开。
(三)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信息公开
根据《通知》要求,局属市政府采购中心结合工作实际,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正,及时准确,内外并重,方便群众,有利监督”的原则,完善公开制度、健全工作机制、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载体,做到了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公开政府采购信息,方便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采购信息,切实提高了工作的透明度,达到了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的要求,取得了一定的工作实效。2014年以来,我局累计在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主动公开政府采购项目信息1176条,政府采购动态信息121条,政府采购办事指南信息2条。在福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单位微博上发布我市政府采购的相关信息442条。
(四)积极推进财政性资金信息公开
根据国办《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做到所有行政费用全部纳入预算,夯实预算公开基础。严格按照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做好财政性资金使用公开工作,将财政划拨的经费落到实处。按照市政府和市财政局统一安排,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的公开力度,逐步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今年以来已将2013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和2014年部门预算在中国福州-福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做到公开透明,接受群众监督。
(五)继续开展机关事务相关领域信息公开
根据《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精神,依托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积极收集社会各方对机关事务工作的意见与建议,为推进决策实施和完善决策提供依据。加大对公务用车、公共机构节能、办公用房管理等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信息公开力度,使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更加透明、公开。
(六)强化重大政策信息解读
对本局出台的重大决策部署、重点领域改革及实施情况等文件加大公开力度。对涉及面广或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政策措施,事前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征求并吸收相关部门和群众的意见,并在第一时间对相关政策进行公开。在公开的同时,积极做好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扩大政策的覆盖范围,提高公众对机关事务管理政策的知晓度。
(七)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按照《条例》要求,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工作报送、统计、考核、年度报告等工作制度,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政府信息范围。严格执行《福州市机关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通过健全规章制度,明确工作职责,使各项工作程序化、规范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我局2014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条。2003年至2013年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有8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机构职能类(人事任免)和政策规范性文件类。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目前我局依托“中国福州”门户网站、市档案馆等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两大平台。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2014年受理申请的数量为1件。2011年至2013年受理申请数量为5件,2011年以前则没有收过依申请公开件,主要受理方式为网络,涉及的主要内容为本单位2013年“三公”经费情况。
(二)对1件依申请公开件已作为“其他答复”,按有关要求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暂不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尚未受理相关事宜。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目前我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偏少并且还是兼职人员,工作力量不足。
2、现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信息公开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日常管理。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以服务群众为目的,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以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
2、规范信息公开载体。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托“中国福州”政府门户网站及WCM内容协作平台,确保公民能够在线申请、在线查阅申请回复内容。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努力提高行政效能和公信力,为公众提供更加便利的查阅服务。适时梳理信息公开内容,修正、更新服务指南,研究制定完善有关制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3、规范信息公开各项程序。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规范保密审查程序,强化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高效运作。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规范信息报送工作,严格把关,做到该公开的信息一定公开,不该公开的信息一定不公开。
4、加强工作培训。实行全员培训,全面增强本局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责任感。加强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专题培训,通过以会代训等形式,轮流派遣经办人员参加相关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附表:
指标名称 |
计量 单位 |
2014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7 |
87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7 |
87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1 |
6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1 |
6 |
3、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1 |
6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1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1 |
5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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