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00-1000-2018-00145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2018-12-29
  • 标    题: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福州滨海实验学校的批复
  • 发文字号: 榕政综〔2018〕470号
  • 发布日期: 2019-01-04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福州滨海实验学校的批复
榕政综〔2018〕470号
来源:福州市人民政府 时间:2019-01-04 08:53

市教育局

  你局《关于设立福州滨海实验学校有关事项的请示》(榕教〔2018〕30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设立福州滨海实验学校,为市教育局直属九年一贯制学校,办学规模为60个班。学校为市属独立法人单位,编制、工资、资金账户等单独设立。由市委编办、长乐区政府负责,按照8:2的比例分别承担该校的教师编制数量。 

  请你局抓紧做好学校组建各项工作,高标准、高起点办好福州滨海实验学校。 

  此复 

              福州市人民政府  

   2018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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