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100-1000-2021-00033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2021-07-01
- 标 题: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福州教育学院附属第二小学晋安校区的批复
- 发文字号: 榕政综〔2021〕161号
- 发布日期: 2021-07-02
- 有 效 性: 有效
市教育局:
你局《关于设立福州教育学院附属第二小学分校有关问题的请示》(榕教〔2021〕14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设立福州教育学院附属第二小学晋安校区,隶属市教育局,办学规模42个班,为福州教育学院附属第二小学独立开办的同一法人的全日制公办学校。学校教师编制由市委编办、市教育局、晋安区按照3:4:3比例分别承担,并根据实际办学进度需要逐步落实到位。开办经费由晋安区政府负责,后续办学经费由市财政承担。
请你局抓紧做好学校组建各项工作,高起点、高标准办好福州教育学院附属第二小学晋安校区。
此复。
福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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