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00-0200-2018-00106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2018-11-28
  • 标    题: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承接和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不含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政综〔2018〕416号
  • 发布日期: 2018-12-04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承接和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不含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的通知
榕政综〔2018〕416号
来源:福州市人民政府 时间:2018-12-04 08:59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市属各高等院校,自贸区福州片区管委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国务院、省政府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福建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省级行政权力(不含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的通知》(闽审改办〔2018〕3号),福州市取消行政权力(不含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28项,承接省级下放行政权力(不含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7项(含委托)、对应调整104项。 

  各级各部门要抓紧做好取消、承接和调整省级行政权力(不含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的落实衔接工作。凡属于承接下放(含委托)的事项,各有关部门应与省直部门及时做好业务对接,调整市县两级事项通用目录,制定和公开事项办事指南、流程图,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附件:1.对应取消的市级行政权力(不含行政许可)和 公共服务事项目录  

     2.承接省级下放(含委托)行政权力(不含行政 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  

     3.对应调整的市级行政权力(不含行政许可)和 公共服务事项目录  

    

    

    

  福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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