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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FZ00146-0200-2020-00044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日期:2020-05-22
- 标 题: 关于转发《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贯彻执行福建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进一步做好生育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医保文〔2020〕65号
- 发布日期:2020-06-01
- 有 效 性: 有效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财政局,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市医疗保障数据监测中心:
现将《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福建省财政厅 关于贯彻执行福建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进一步做好生育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医保〔2020〕4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福建省财政厅 关于贯彻执行福建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进一步做好生育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医保〔2020〕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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