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州市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日期:2016-03-08 09:47 来源: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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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代表:

  受福州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福州市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6年预算草案提请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面对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的严峻挑战,全市财政部门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决议,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紧紧围绕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推动发展方式转变,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强化预算执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有力促进了我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协调发展。

  (一)落实市人大预算决议情况

  按照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决议,以及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意见,不断深化财税改革,努力做好各项财政工作。

  1.落实财政政策,促进经济稳定发展

  一是落实减税降费政策。 继续实施结构性减税,落实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营业税、减半征收所得税以及高新企业和节能环保企业减税优惠政策,适当降低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率,取消、减免、暂停征收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全年为企业减轻负担66.86亿元。二是增加合理有效投资。统筹资金300.34亿元,扩大政府投资规模,支持高速公路、铁路、轨道交通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城区路网、城市管网等公共基础设施资金需求,推进公园、栈道、绿道等城市休闲空间建设,支持加快旧屋区改造和景观综合整治,改善城市宜居品质。积极推广应用PPP模式,在交通、污水管网、文化事业、片区开发等领域取得实质性进展。三是出台政策促进发展。研究出台12项产业扶持政策,支持工业和外贸稳定增长,鼓励企业创新转型,加快电子商务和互联网经济发展,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支持孵化器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扶持小微企业加快发展。四是改进财政支持方式。设立股权和产业投资基金,通过股权投资方式支持重点项目发展。安排专项资金,支持金融机构开展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业务,缓解小微企业贷款难、贷款贵问题。设立企业应急保障资金,解决中小企业贷款应急周转资金困难。

  2.优化支出结构,民生保障持续改善

  一是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继续加大对就业困难群体的援助力度,落实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提标政策。二是支持教育优先发展。保障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加大金山片区等新布点学校建设,缓解入学压力。推动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加大高等院校投入,支持闽江学院化债。三是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支持深化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改革,推进市级公立医院改革,实行药品和耗材零差率销售。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四是支持文化体育事业发展。抓好文化惠民工程,免费开放公共文化设施。支持福州广播电视台和福州日报社发展。支持办好丝绸之路国际电影节、海峡青年节和福建省艺术节。全力支持第一届全国青运会成功举办,和福州国际马拉松赛、全球华人篮球邀请赛、环福州·永泰国际公路自行车赛等其他重大赛事。

  3.完善预算制度,财税改革有序推进

  一是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将11项基金列入一般公共预算。二是盘活财政存量资金。2015年收回部门及单位财政存量资金8.46亿元,全部统筹用于教育等民生支出。三是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96个市级部门向社会公开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开支情况。市县两级全面完成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工作,比原定计划提早一年。四是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积极推进债务收支计划编制,清理甄别地方政府性债务,锁定债务总量,建立风险预警机制。积极争取省政府代发的地方政府置换债券和新增债券五批共计148.27亿元,进一步缓释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4.坚持依法理财,财政管理稳步加强

  一是狠抓收入组织。加强对财政经济形势的分析研判,密切财税部门的协调联动,强化对重点行业和一次性税源的监控管理,积极争取域外税源,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防止税收流失。二是严格预算约束。认真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各项规定,从严从紧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进一步规范节庆、展会、论坛、赛事等活动经费管理。三是强化资产管理。结合财政管理一体化信息系统建设,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础数据核查工作,制定出台资产评估机构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四是加强绩效管理。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继续扩大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评价覆盖范围,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201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达201个,项目资金约111.96亿元,市级各部门编报绩效目标的专项资金占比达50%以上。

  (二)2015年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据快报统计,全市(含平潭,下同)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848.04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9%,比上年增加6756亿元,增长8.7%。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6046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3%,增加49.59亿元,增长9.7%。支出723.68亿元(含省专款和上年结转等支出,下同),增加148.87亿元,增长25.9%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30.95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1%,增加43.37亿元,同口径增长11.7%。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6.84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增加28.53亿元,同口径增长10.0%。支出182.35亿元,增加51.90亿元,增长39.8%

  2015年市本级预算收支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1)主要收入项目执行情况

  税收收入191.70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4%;非税收入25.14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2%

  2)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

  2015年市本级财政加大资金的盘活和统筹力度,各项民生及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

  农林水支出11.81亿元,增长44.9%。支持花卉产业、林下经济等特色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积极培育农业龙头企业。扶持少数民族乡村发展,实施新农村“幸福家园工程”。实行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积极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解决10.3万人饮水安全问题。支持闽江下游防洪堤工程、内河改造和城区防洪排涝工程。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83亿元,增长22.0%。继续扩大养老保险和低保覆盖面,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至100元。向低收入群体及高龄群众发放过节费和免费食品劵,支持残疾人和老龄事业发展,健全社会救助和福利体系。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86亿元,增长3.3%。改善公立医院诊疗条件,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硬件设施,推进市县两级医院综合改革试点。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提高至40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提高至40元。

  教育支出25.40亿元,增长40.3%。加大市属高校扶持力度,出台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覆盖面。落实义务教育、中职教育免学费政策,中职学生公用经费标准提高至600元。继续实施中小学校安工程,支持新布点学校、城区中小学及少体校改扩建。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03亿元,增长81.2%。继续实施农村电影“2131”工程,向社会免费开放博物馆、纪念馆。建设海峡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老年体育活动中心,支持举办丝绸之路国际电影节、第一届青运会等重大文体活动。

  科学技术支出2.85亿元,增长27.1%。促进信息产业发展,扶持科技计划项目233项,向16个院士(专家)工作站发放建站补助,支持创新平台、重大专项和基础研究等,兑现知识产权保护奖励政策。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开展重点实用技术培训。

  节能环保支出2.63亿元,增长18.6%。支持节能技改、节能产品应用、淘汰落后产能和循环经济示范项目,实施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政策。完善生态补偿制度,加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和农村环境整治,支持创建国家级生态市。

  城乡社区支出46.44亿元,增长27.1%。支持马尾大桥、环南台岛休闲路、福湾路提升、金山大桥拓宽等市政道路桥梁建设修护,实施三环路及奥体周边绿化景观提升。支持洋里、浮村、连坂污水厂厂区和管网建设,继续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旧住宅小区整治。

  交通运输支出13.85亿元,增长26.0%。支持绿色出行,加大公交贴补力度,给予公交免空调费、油补、冷僻线、驾驶员增薪等补贴7.10亿元。兑现港口和民航运力补助以及新开辟重点航线航班补助。支持国省干线及农村路桥等交通路网建设。

  公共安全支出15.61亿元,增长23.9%。支持“平安福州”、网络安全监控等政法基础设施建设,更新高科技执勤联动设备。推进军民融合发展工作,支持公共消防设施和装备建设,提高消防人员待遇,增强消防应急救援能力。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402.07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8%,减少123.16亿元,下降23.4%;支出450.18亿元,减少44.74亿元,下降9.0%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242.76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4%,减少3.96亿元,下降1.6%;支出220.29亿元,增加28.44亿元,增长14.8%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91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5%,增加1.03亿元,增长117.0%;支出1.60亿元,增加1亿元,增长166.7%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65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8.8%,增加0.76亿元,增长86.4%;支出1.46亿元,增加0.86亿元,增长143.3%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08.79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6%,增加16.26亿元,增长17.6%;支出84.04亿元,增加7.89亿元,增长13.3%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70.83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4%,增加6.39亿元,增长9.9%;支出50.92亿元,增加1.39亿元,增长2.8%

  上述快报数字在决算编制中将有所调整,待决算编成后报市人大常委会审批。

  各位代表,2015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最后一年。过去的五年,财政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是财政总量不断迈上新台阶。“十二五”时期,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从402.51亿元增长至848.04亿元,年均增长16.1%,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从247.82亿元增长至560.46亿元,年均增长17.7%,双双提前一年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财政收入质量稳居全省前列,税性收入比重始终保持在90%左右,高出全省平均水平1.5个百分点。各县(市)区财政收入均实现了较大突破,其中闽侯、永泰的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均增长超过25%

  二是服务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贯彻落实稳增长、调结构的财税政策,“十二五”时期统筹资金约1600亿元,支持交通、市政、水利等经济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兑现各项产业扶持资金约270亿元,有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中小企业加快发展。统筹各类资金约150亿元,实施内河整治、景观改造、园林绿化、环境综合整治、节能环保等民生工程,促进了生态环境不断改善。

  三是民生保障力度持续加大。“十二五”时期,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超过2500亿元,年均增长21.5%,其中与民生相关的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从62.7%增至78.2%。全市公共财政用于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文体方面的支出分别为333.28亿元、127.28亿元、117.65亿元和26.91亿元,是“十一五”时期的1.7倍、2.1倍、1.2倍和2.1倍。持续加大对下转移支付力度,“十二五”时期累计下达民生补助总额超过200亿元,推进了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四是财税改革不断深化。建立了全口径预算体系,规范预算收支管理。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稳步推进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开展存量债务清理甄别工作,政府债务管理更加规范。实施“营改增”和结构性减税,积极财政政策效应凸显。市对区财政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和PPP模式。

  上述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市政府统揽全局、正确领导的结果,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效监督、精心指导的结果,也是全市各县(市)区、各部门密切配合、扎实工作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新增税源有限,财政增收的持续性不足,部分县(市)区财政收支平衡难度加大;财政政策和资金的撬动机制和杠杆作用依然不够充分;一些部门和单位预算编制还不够完整细化,预算执行力有待增强。上述问题和困难,既有经济新常态下收入增速放缓的原因,也反映出当前预算绩效意识比较薄弱,预算编制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此,我们将在今后的发展和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也恳请各位代表、委员一如既往地给予指导和支持。

  二、2016年预算草案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关键之年,我们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十五次全会、市委十届十一次全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围绕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继续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支持培育发展新动力;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增加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坚持稳中求进,深化改革,加快构建现代财政制度,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努力实现我市“十三五”发展的良好开局。

  (一)2016年财税改革工作重点

  在总结前期改革成效经验的基础上,结合中央、省、市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部署,扎实推进2016年财税体制改革。

  1.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按照改革进程,2016年全面启动20172019年部门中期财政规划工作,研究未来三年涉及财政收支的重大改革和政策事项,并选取水利、社保等重点部门率先探索编制三年滚动规划,将部门规划中涉及财政政策和资金的内容与中期规划衔接,提前做好项目储备、收支分析、政策梳理,推动部门编制三年滚动财政规划。科学预测现行政策下的财政收支计划,汇总编制市级政府中期财政规划。

  2.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落实国务院《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加强各类资金的统筹使用,盘活用好结转结余资金,加快预算资金下达执行,合理控制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加快构建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机制。

  3.改革和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提前细化编制转移支付预算,加快转移支付资金下达进度,进一步提高县(市)区预算编制完整性。改进对下资金分配方式,逐步提高因素法分配比重,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增强县(市)区自主支配权。推动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4.改进财政资金支持方式。按照财政部印发的《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设立福州新区投资发展基金,以撬动更多的金融机构资金和社会资金支持福州新区加快发展。改变资金支持方式,逐步减少财政资金对企业直接补助,设立相关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引导社会资本促进现代产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

  5.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按照中央《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意见》,进一步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细化政府预算信息公开内容,扩大部门公开范围,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要细化公开。

  6.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进一步规范政府举债融资机制,严格政府担保行为。按照省下达的限额,加强市本级政府债务管理,积极争取新增债券额度。加大对县级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防控,妥善处理存量债务和在建项目后续融资问题。

  此外,推进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建设,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做好全面完成“营改增”和其他税种的税制改革、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改革以及司法体制改革等前期准备工作。

  (二)2016年财政政策重点

  1.围绕加快新区开放开发,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安排142.66亿元,增长34.5%。一是推动新区政策落地实施。积极对接省直相关部门,用足用好省里扶持福州新区发展的各项政策,努力争取更多资金支持。根据福州新区功能定位和职责分工,研究制定既有利于片区直管开发,又有利于一体发展的新区财政管理体制和投融资体制,充分调动发挥各级各方面加快新区发展的积极性。二是推进新区重大项目建设。统筹安排118.71亿元资金,推进福厦客专动建,加快滨海大通道、轨道交通6号线、东部快速通道二期等一批重大交通设施建设,支持临空经济区、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江阴工业集中区等一批重大园区以及教育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项目建设。三是加大对公共服务平台等重点环节、重要创新的支持力度。支持跨境电商公共平台、海关监管分拣中心和检验监管平台等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建设,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完善企业中长期出口信用扶持政策,提升企业“走出去”开拓国际贸易的能力和水平。积极推进自贸区启运港退税试点和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落地,扩大自贸区政策外溢效益。鼓励新增开辟国际、国内航线,支持对外投资、离岸业务和金融市场发展创新。推动福州新区与平潭一体化联动发展。

  2.围绕构筑现代产业体系,培育财税新增长点

  安排26.46亿元,增长67.7%。一是加大减税力度。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认真落实好已出台的结构性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加大对先进制造业、服务业、新兴产业以及“双创”等税收扶持力度。落实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二是加大科技企业培育力度。采取贴息、补助、股权投资等多种方式,加快推进战略性新型产业和高成长性产业发展,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竞争优势。大力支持科技成果转化、扩大先进产能、延伸产业链等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实施闽都人才聚集工程,构建人才高地,全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三是支持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持续加大对现代物流、金融、商务、商贸、旅游等产业支持力度,推动新的经济动能不断涌现。四是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大特色现代农业投入力度,鼓励做大特色优势农业和品牌农业。支持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培养新型职业农民。支持远洋捕捞,鼓励境外养殖,建设优势水产品基地,推进“海上福州”建设。

  3.围绕完善民生保障机制,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安排174.60亿元,增长15.8%。一是持续加大民生投入。2016年市级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民生支出157.11亿元,占财政支出比重达72.7%,支持教育、医疗卫生、文体传媒、社会保障、保洁绿化、食品安全等民生事业发展。二是关注民生热点难点。加大交通、住房、就业等民生方面投入,确保省、市实事项目资金落实到位。持续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加大再分配调节力度,努力推动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同步。加快推进旧屋区改造步伐,实施更加优惠的税费政策,提高货币化安置比重,鼓励拆迁户购置商品房,提高征迁户满意度。三是加强老幼群体社会保障。支持市第二青少年活动中心、福利中心、老年大学和老年体育活动中心加快建设,给予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补贴,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推动养老事业多元化、多样化发展。支持市妇幼新院建设和儿童医院设备购置,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补助,全面实施两孩政策。四是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力度。从2016年起到2020年,每年按上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2‰筹集资金,专项用于实施精准扶贫。对贫困户实行产业和就业扶持,加快现行标准下贫困人口脱贫步伐。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补助力度。继续实施“造福工程”扶贫搬迁,加大对因病因灾致贫贫困户救助救济力度。五是提升城市管理和社会治理水平。支持城市管理和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加大对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构建、安全生产、食品监管、治安防控、国防建设等城市管理方面的财政投入和经费保障力度,确保城市安全运行和社会和谐稳定。

  4.围绕提升生态城市建设,持续加大政府投资

  安排28.56亿元,增长48.3%。一是加强生态系统建设。大力推进海绵城市和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实施内河综合整治、生态补水、园林绿化、湿地保护等。支持环境空气自动检测站和环保网格化监管体系建设,加大水环境、大气、土壤治理力度。二是健全生态保护体制机制。强化生态补偿制度,建立健全财政生态投入长效机制,逐步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完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推进水权、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推动生态产品市场化。三是全力推进节能减排。鼓励企业走绿色、循环、低碳发展道路,支持建陶等行业清洁能源加快改造。加强节能能力建设,推进建筑产业化和绿色建筑。加快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和“黄标车”淘汰工作。四是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快构建以财政资金为引导的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资金投入机制,完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机制,推进美丽乡村和幸福家园建设。

  (三)2016年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综合考虑我市主要经济指标预期和财政收支增减因素,2016年全市及市本级预算编制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算为915.85亿元,增长8.0%。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02.50亿元,增长7.5%。按照财政管理体制测算,全市总财力为545.48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8.42亿元,相应安排支出603.90亿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算为357.39亿元,增长8.0%。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3.10亿元,增长7.5%。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省财政补助等收入以及扣除体制上解,市本级财力为178亿元,比上年增加11.30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8亿元,合计安排支出216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503.17亿元,增长25.1%,安排支出500.46亿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265.33亿元,增长9.3%,安排支出264.96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为1.48亿元,下降22.5%,加上年超收0.54亿元,安排支出2.02亿元。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为1.21亿元,下降26.7%,加上年超收0.46亿元,安排支出1.67亿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156.23亿元,增长43.6%,安排支出126.78亿元。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93.94亿元,增长32.6%,安排支出75.42亿元。

  (四)扎实抓好2016年预算执行

  1.加强收入组织工作。强化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不收“过头税”,对国家统一制定的结构性减税、普遍性降费以及其他税收等优惠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大力培植新的增长点,保持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提高财政收入质量。严格执行非税收入管理,督促各执收单位依法征收非税收入,坚决遏制各种乱收费行为。依托涉税信息综合管理平台,提升财政收入滚动预测、分析研判和征收管理水平。

  2.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建立健全预算支出责任制度,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的效率和均衡性。健全预算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定额管理,推进项目库建设,进一步编实编细预算。加强预算刚性约束,维护财政预算的严肃性。从严从紧控制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按公车改革规定相应核减公务用车经费,同时落实公务交通补贴经费,规范公务交通补贴管理。

  3.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坚持用钱讲绩效、花钱要负责,抓好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编审,加大绩效监控力度,提升单位绩效自评质量,扩大财政重点评价范围,推进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努力将预算绩效管理贯穿财政管理全过程。

  4.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对财政资金分配、拨付和使用等重要领域和关键岗位实行相互分离、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全面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加强政府采购和投资评审管理,完善专家筛选和过程公开制度,规范自由裁量权。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严格资产配置处置程序,规范内部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示范点建设,防范各类业务风险和廉政风险。

  各位代表,2016年财政改革发展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一定要按照市委决策部署和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预算任务,深化财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激发创新活力,增强发展动力,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凝心聚力,锐意进取,为加快建设更具实力、更富活力、更有魅力的现代化新福州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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