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州市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日期:2017-01-24 17:21 来源: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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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10日在福州市第十五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受福州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福州市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7年预算草案提请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6,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十届十一次、十二次全会精神和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努力克服不利因素,预算执行总体平稳,为我市“十三五”规划良好开局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2016年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据快报统计,全市(含平潭,下同)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934.06亿元,完成预算的102.0%,增长10.1%。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98.91亿元,同口径完成预算的103.7%,增长11.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31.24亿元(含省专款和上年结转等支出,下同),增加105.31亿元,增长14.5%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57.82 亿元, 完成预算的100.1%,增长8.1%。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5.07亿元,同口径完成预算的102.6%,增长12.0%。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3.28亿元,增加50.61亿元,增长27.7%

  2016年市本级预算收支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1)主要收入项目执行情况

  税收收入179.32亿元,同口径完成预算的96.7%;非税收入45.75亿元,完成预算的138.2%

  (2)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

  2016年市本级财政加大资金的盘活统筹力度,各项民生支出和重点支出得到了较好保障。

  农林水支出14.87亿元,增长25.9%。主要用于:落实强农惠民政策,支持农业扶贫开发,推进新农村“幸福家园工程”和“造福工程”,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创业园区,支持优势特色农业、设施农业、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加快发展,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和造林绿化,建设防洪水利基础设施,对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29亿元,增长8.2%。主要用于:落实职业培训、社会保险补贴等各项促进就业政策,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为低保和弱势群体发放生活补贴、过节费,建设社会福利中心、社会福利院老年公寓等。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18亿元,增长19.3%。主要用于:支持公立医院发展建设,改善居民就医条件,落实城乡困难居民重特大疾病救助政策,提高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和医疗救助的政府补助标准等。

  教育支出30.38亿元,增长19.6%。主要用于: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提升基础教育、职业院校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提高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标准,支持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扩大办学规模等。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60亿元,增长39.1%。主要用于:支持文化设施建设,丰富“文化惠民·六进”和农村公益电影放映等活动,支持文艺创作和精品发展,推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举办海峡两岸合唱节等文化交流活动,支持群众性体育和竞技比赛等。

  科学技术支出3.87亿元,增长35.9%。主要用于: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和激励企业创新,实施163项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支持城市信息化、“平安福州”建设,扶持众创空间、“互联网+”等信息产业发展等。

  节能环保支出3.14亿元,增长19.1%。主要用于:实施节能减排、工业污染源治理,落实黄标车淘汰报废补贴,建设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提升城市垃圾处置能力,保护重点流域水源,支持国家生态市创建等。

  城乡社区支出77.55亿元,增长72.9%。主要用于:建设马尾大桥、环南台岛休闲路等市政路桥,维护城区道路和照明灯光等基础设施,保障园林绿化、环卫保洁、内河管护、污水处理等公共服务,支持海峡青年交流营地、海峡国际会展中心扩建等项目建设。

  交通运输支出11.22亿元,下降17.9%。主要用于:兑现港口、民航运力补助和新开辟重点航线航班补助,支持国省干线及农村路桥等交通路网建设,推进道路安全隐患整治,贴补公交政策性亏损等。

  公共安全支出20.20亿元,增长29.5%。主要用于:建设“数字福州”和信号灯智能化平台,提高消防人员待遇和装备设施,建设武警新指挥中心,保障交通巡逻、反扒、禁毒等各项公安执法行动。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615.14亿元,完成预算的122.3%,增加213.06亿元,增长53.0%;支出493.05亿元,增加38.394亿元,增长8.4%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425.21亿元,完成预算的160.3%,增加182.45亿元,增长75.2%;支出290.93亿元,增加67.54亿元,增长30.2%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84亿元,完成预算的124.8%,减少0.06亿元,下降3.4%;支出1.98亿元,增加0.35亿元,增长21.5%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48亿元,完成预算的122.9%,减少0.16亿元,下降9.9%;支出1.64亿元,增加0.18亿元,增长12.3%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47.10亿元,完成预算的94.6%,增加38.31亿元,增长35.2%;支出127.22亿元,增加43.18亿元,增长51.4%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93.13亿元,完成预算的99.9%,增加22.30亿元,增长31.5%;支出78.12亿元,增加27.20亿元,增长53.4%

  上述快报数字在决算编制中将有所调整,待决算编成后报市人大常委会审批。

  ()落实市人大预算决议情况

  按照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有关决议,以及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勇于担当,严实并举,扎实推进各项财政工作。

  1.强化收支管理,提升财政保障能力。一是狠抓预算收入执行。在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和结构性减税的情况下,经过各级财税部门艰苦努力,全市财政收入增速双双位居全省首位,闽侯县财政总收入继晋江市后成为全省第二个财政收入跨百亿县。二是争取政策资金支持。抢抓五区叠加的重大发展机遇,积极争取中央、省级政策和资金支持。2016年上级下达转移支付资金163.20亿元,比上年增加25.09亿元,增长18.2%。三是加快预算支出进度。细化部门预算项目安排,提高预算到位率。加快对下转移支付进度,加强对重点支出项目的督导,按月考核通报部门预算支出,促进预算单位落实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四是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和部门沉淀资金。加强重大专项资金等重点支出绩效评价。创新财政支持方式,设立了福州新区投资发展基金、紫荆海峡科技基金等。加大PPP模式的推广运用,制定出台了PPP项目管理办法。

  2.发挥职能作用,支持经济转型发展。一是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认真执行涉企各项税收减免优惠政策,免征、停征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实施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阶段性降费,扩大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免征范围,共减轻企业负担217亿元。二是扩大政府有效投资。统筹资金419亿元,保障铁路、高速公路、轨道交通等基础设施和市政、水利重点项目建设,支持城市棚户区改造和重点项目征迁,发挥政府投资在稳增长中的拉动作用。三是激发企业发展活力。完善出台了多项支持重点企业和中小企业的扶持政策,落实专项资金21.60亿元,有力促进了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积极争取省企业技改基金支持,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促进优势成长性企业发展。四是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充分发挥财政专项资金和政府产业基金的杠杆作用,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基地建设,推动传统行业技术改造升级,促进经济转型和培育新财源有机统一。

  3.补短板兜底线,持续保障改善民生。一是支持办好惠民实事。优先保障民生等重点支出,确保市委、市政府63个为民办实事项目顺利完成。2016 年全市用于民生方面的支出达654.74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8.8%,比上年提高1.3个百分点。二是发挥公共财政职能。支持教育优先发展,促进学前、义务、中职、特殊各类教育均衡发展,优化师资合理配置。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完成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农村低保、困难群体医疗救助等政策提标扩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和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支持各项重大文化、体育项目建设,促进文体事业蓬勃发展。三是全力推进脱贫攻坚。完善资金资源整合机制和创新管理机制,采用产业开发补助、就业扶持、担保增信、融资贴息等多种方式,助推精准扶贫工程。转移支付分配向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倾斜,加大对因病因灾致贫群体救助力度,帮助10667人实现脱贫。四是支持灾区恢复重建。建立横向对口援建机制,加强救灾资金筹措调度,累计下达闽清、永泰等救灾资金5.07亿元,支持农房、供水、水利、学校、医院、交通等公共服务设施恢复重建。加强重建资金管理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4.强管理促改革,提升财政服务效能。一是深化国库集中收付管理。推进乡镇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全市130个街镇试行了国库集中支付。推进市本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提高支付效率。二是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全面梳理财政业务流程,坚持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科学制定了符合财政实际的内控制度和办法,完善财政权力运行监督和约束机制。三是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形式,104家市直部门公开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预算绩效管理持续深化,213个项目纳入绩效目标管理。“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省级示范点建设取得阶段成果。四是提升财政服务时效。践行“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作风要求,优化财政资金拨付流程,大幅压缩工程项目评审时限,促进了重点项目尽快开工。

  总的来看,2016年全市财政运行总体平稳,财政改革发展取得了新进展。这是市委科学决策、正确领导的结果,是人大、政协及代表委员们监督指导、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全市人民齐心协力、团结拼搏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财政运行和改革发展中仍然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体现在:财政收入增速放缓,刚性支出日益增长,个别县级财政收支平衡难度加大;有的部门和单位预算执行力亟待增强,一些重大投资项目开工不及时、建设推进慢,影响支出进度;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任务繁重,专项资金分配分散仍然存在,资金使用的安全性、有效性仍需提高。我们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将用改革与发展的思路、理念着力加以解决,也恳请各位代表、委员一如既往地给予指导和支持。

  二、2017年预算草案

  2017年是深入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全面落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的第一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围绕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州,着力推进经济增长提质增效,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保障改善民生和生态环境建设,着力支持福州新区加快建设,推动我市经济社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2017年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综合考虑我市主要经济指标预期和财政收支增减因素,2017年全市及市本级预算编制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算为999.59亿元,增长7.0%。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20.39亿元,同口径增长8.0%。按照财政管理体制测算,全市总财力为644.01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1.98亿元,相应安排支出715.99亿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算为382.90 亿元, 增长7.0%。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1.30亿元,同口径增长8.0%。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省财政补助等收入以及扣除体制上解,市本级财力为192亿元,比上年增加14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0亿元,合计安排支出242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591.50亿元,下降3.8%,安排支出583.80亿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311.73亿元,下降26.7%,安排支出311.27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为1.90亿元,增长2.9%,安排支出2.19亿元。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为1.71亿元,增长15.0%,安排支出2亿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165.33亿元,增长12.4%,安排支出143.83亿元。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104.90 亿元, 增长12.7%,安排支出90.30亿元。

  ()2017年财政政策重点

  1.创新财政管理机制,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贯彻落实好新一届政府提出的工作目标,仅靠财政投入和原有体制机制难以适应我市经济发展需求,必须进一步拓展思路,在投融资和管理方式上做更多文章。一是完善财政体制机制。健全适应福州新区加快发展的财政管理体制,优化市县共建产业园区的财政运行机制,支持福州滨海新城建设,推进福州新区和产业园区成为带动全市经济发展的新动能。二是创新项目建设投融资机制。围绕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和城镇化发展规划布局,进一步拓宽资金保障渠道,通过设立政府投资基金,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债券,继续用好政策性贷款以及PPP模式等,建立可持续的投融资机制。三是创新支持产业发展方式。加快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技术改造基金等各类基金的运作,提高财政资金杠杆放大作用和乘数效应。探索建立融资增信、风险补偿等方式,引导信贷资金投放,破解企业融资难题,创建财政支持促进产业发展的长效机制。四是完善扶贫资金增长机制。强化财政综合扶贫投入体系,更加注重针对特定人群的精准帮扶,积极吸引金融资金、社会资金参与扶贫开发。全力支持精准脱贫,推进区域均衡发展。

  2.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促进产业做大做强

  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深入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速经济转型升级,培育新的增长点。一是支持创新驱动。安排119.47亿元,加大对创新性企业、研发机构、科技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的支持力度;落实高层次优秀人才引进政策,强化人才支撑。安排2亿元,支持企业加快技术改造,加强产品质量和品牌建设。二是培育新兴产业。安排6.39亿元,支持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高新技术产业和平台建设,鼓励工业、物流业与电子商务联动发展。支持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等项目尽快落地生成,促进健康、生态、滨海等相关产业融合互补。三是支持发展现代服务业。围绕落实新出台加快总部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加大扶持力度,安排3亿元,推动本地现有企业做大做强,鼓励金融、文化、旅游、商贸服务业、建筑安装企业等设立独立法人机构,以及销售、运营、研发等中心职能总部在我市落户。安排3.66亿元,办好各类展会,发展生态休闲和滨海旅游,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促进会展业、旅游业、都市现代农业加快发展。四是支持“海上福州”建设。安排1.55亿元,支持建设远洋渔业基地,做强现代海洋渔业集群。安排4.70亿元,支持打造现代航运体系,发展临港物流经济,推进现代化滨海城市带建设。安排1.46亿元,支持服务“一带一路”倡议的平台和窗口建设,鼓励优势产业走出去,加大对外贸易领域转型升级投入,促进出口稳定增长。

  3.支持共享发展,增进人民福祉  

  把保障改善民生、提升人民福祉作为财政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一是推进教育均衡发展。安排29.02亿元,支持中小学校舍、市体校、职校、艺校、技校建设;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稳步提高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全面落实资助政策,突出对农村地区、贫困家庭的资助力度,促进教育公平。二是支持文体事业发展。安排11.90亿元,支持推进文化惠民工程,加快福州电视中心、海峡青年交流营地等重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加强历史文化名城、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海上丝绸之路:福州史迹”保护;实施文化精品工程,鼓励优秀文化作品创作;支持举办大型体育赛事,实施全民健身战略。三是实施更积极的就业政策。安排1.30亿元,支持职业技能培训,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加大对就业困难人员的指导和帮扶。四是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安排33.53亿元,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设施改善和设备投入。调整提高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和低保、贫困人员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多层次的城乡居民救助体系。安排6.06亿元,加快推进老年公寓等社会福利体系建设;支持社区居家养老机构建设,引导和动员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业,积极推进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业融合发展。五是支持加强社会管理。安排12.97亿元,加大公共安全体系建设,持续推进“平安福州”建设。支持狠抓农产品、水产品标准化生产、品牌建设、质量安全监管,让百姓吃上放心食品。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支持社区开展工作。

  4.构筑生态家园,建设美丽福州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要持续加大生态环境建设力度,改善城市宜居环境。一是完善城区交通路网。安排50.07亿元,主要用于推进城市路网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地铁、铁路、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农村公路等路网建设,构建城市发展交通支撑体系。二是实施环境综合整治。安排15.60亿元,支持南北火车站、旧住宅小区等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以及慢行步道、鼓岭旅游度假区等景观建设。持续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支持小流域治理、农田水利修复,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三是支持生态家园建设。安排40.41亿元,实施内涝、黑臭水体和内河污染源治理,加快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安排4.87亿元,支持推进“全民动员、绿化福州”专项行动,以及道路绿化、公园、休闲步道等建设;大力推进美丽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继续实施新农村“幸福家园工程”。健全完善生态补偿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四是加大环境保护投入。安排17.22亿元,重点用于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大气治理、环卫保洁及黄标车淘汰报废补贴等。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提升危险废物处置能力。支持公交优先发展,倡导低碳出行。支持海洋环境保护,提高海洋监测及预警预报水平。

  ()扎实抓好2017年预算执行

  1.强化预算执行管理。一是加强收入组织工作。密切跟踪全面推行“营改增”试点后财政收入变化情况,深入研究减税对相关产业发展及财政收入的影响。充分运用各项经济数据,分析税源变化情况,着力提高财政收入中税收收入和可用财力两个比重,促进财政良性发展。二是狠抓预算支出进度。完善预算支出进度通报制度,加大对预算单位的督促力度。对超出规定使用期限结余资金,一律依规收回统筹安排。加大对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力度,构建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长效机制。三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不断规范预算编制管理,将上级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足额编入预算,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加快试编部门三年滚动支出,实行逐年更新滚动管理,提升财政资金安排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提高财政管理绩效。一是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逐步将绩效管理覆盖各级预算单位和所有财政资金,建立绩效评价结果同预算编制有机结合机制。全面实施乡镇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加快推进市县两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建设。二是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以市场化运营各类投资引导基金,规范推广和运用PPP模式,牵引带动社会资本投资,增加资金有效供给。盘活库款沉淀资金,积极稳妥地开展国库现金管理。三是加强政府资源统筹管理。以提高土地资源、国有资产、财政资金等全要素效率为核心,改革完善财税政策,推动各类资源有效整合与盘活。

  3.加强财政监督管理。一是认真落实人大、审计意见。按照新预算法要求,严格执行人大批准预算,落实好人大审查意见和审计整改意见。加强对民生领域和重点建设项目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检查。二是严肃财经纪律。坚持厉行勤俭节约,扎紧财政支出的口子,严格落实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等管理制度,控制一般性支出。三是推进预决算公开。完善预决算公开制度,进一步加大公开范围和内容,以“公开”倒逼财政资金监管。四是有效防范财政风险。完善政府债务偿债责任机制,将政府存量债务还本付息纳入预算,严格将置换债券资金偿还符合条件的政府债务,健全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机制。

  4.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一是加强法治财政建设,深入贯彻实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严格依法办事,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规范财政执法行为。二是提升服务质量水平,主动适应形势发展要求,持续加强财政部门自身建设、基础工作和干部队伍管理,切实提高工作质量效率和服务水平。三是加强班子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和党建工作,提高财政干部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引领和推动新常态的能力水平。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工作目标,努力完成各项任务,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指导,主动作为,扎实工作,为加快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福、生态美”的新福州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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