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已于2018年12月4日经福州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开。
福州市财政局
2018年12月21日
2018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经市人大批准通过的2018年市本级预算: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242.85亿元,支出计划240亿元;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2018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分配方案,财力增加4.22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相应调整为244.22亿元。今年预算执行中受中央出台减税降费等政策影响,市本级预算收支计划有所变化。现将市本级收入预计完成情况和预算调整方案汇报如下:
一、收入预计完成情况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计全年完成379.95亿元,为年初预算392.95亿元的96.7%,短收13亿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3.85亿元,短收9亿元;上划中央收入146.10亿元,短收4亿元。
二、预算调整方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
2018年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233.85亿元,短收9亿元,扣减上缴省20%,实际减少财力7.20亿元。根据项目实际支出情况,拟调减支出项目安排7.2亿元,具体如下:(1)预备费,预算安排4亿元,调减3.1亿元;(2)年初预算安排目前尚未列支的项目调减4.1亿元,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海峡生态园建设补助调减1亿元,交通运输支出—机场二期、西北绕城高速公路开放段补亏调减1亿元,交通运输支出—国省干线公路建设补助调减0.75亿元,公共安全支出—消防设施设备及消防站建设等调减1.35亿元。
(二)收支预算调整
本次预算调整后,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为379.95亿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为233.85亿元,财力调整为237.02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计划相应调整为237.0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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