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州市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日期:2022-01-28 16:58 来源:福州市财政局
| | | |

    一、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积极财政政策提质增效,强化财政预算收支管理,抓实抓好“保运转、保民生、促发展”各项工作,全市财政运行平稳,为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支撑。

  (一)2021年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据快报统计,全市(含平潭,下同)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250.26亿元,完成预算的107.4%,增长12.8%,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49.85亿元,完成预算的105.7%,增长11.0%;支出925.73亿元(含上级补助、上年结转和债券等安排的支出,下同),同口径增长2.7%。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78.57亿元,完成预算的103.3%,增长8.4%,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2.91亿元,完成预算的101.4%,增长6.4%;支出212.01亿元,同口径增长7.1%。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959.51亿元,完成预算的74.3%,下降26.9%;支出1162.89亿元,同口径下降20.4%。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655.04亿元,完成预算的100.1%,下降26.7%;支出783.13亿元,同口径下降14.9%。

  上述支出下降,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少,支出相应减少。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9.66亿元,完成预算的77.0%,下降56.4%,主要是平潭国有企业产权转让收入下降82.1%;扣除调入一般公共预算4.55亿元后,支出4.51亿元,同口径下降22.9%,主要是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减少,支出相应减少。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6.42亿元,完成预算的101.0%,下降5.1%,主要是部分国有资本按规定划转充实社保基金;扣除调入一般公共预算2亿元后,支出4.06亿元,同口径下降12.5%,主要是收入下降支出相应减少,以及部分项目支出慢。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30.09亿元,完成预算的100.4%,增长7.4%;支出221.47亿元,下降4.4%。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66.65亿元,完成预算的100.6%,增长8.6%;支出163.85亿元,下降6.1%。

  上述支出下降,主要是原在机关养老保险中的企业养老保险于2020年纳入省级统筹,按要求将市里累计结余资金上缴省里,形成2020年支出较大。

  5.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21年全市新增地方政府债务309.6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35.77亿元、专项债务273.90亿元。全市偿还地方政府到期债务本金96.8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35.88亿元、专项债务60.94亿元。年末全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587.9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482.39亿元、专项债务1105.54亿元。

  2021年市本级新增地方政府债务206.40亿元,全部为专项债务。市本级偿还地方政府到期债务本金47.8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3.45亿元、专项债务34.42亿元。年末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务余额881.1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72.52亿元、专项债务708.65亿元。

  全市及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均控制在省核定的限额内,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上述快报数在决算编制中可能会有所调整,待决算编制完成后再按规定报市人大常委会审批。

  (二)主要财税政策落实和重要财政工作情况

  严格落实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预算决议和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审议意见的要求,加强预算收支管理,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增强市委和市政府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促进经济复苏、社会稳定和民生改善。

  1.全力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支持科技创新发展。坚持科教兴城,落实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分段补助、技改专项补助、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奖励等惠企政策,支持壮大创新主体,全市新增高新技术企业超700家、省级科技小巨人企业348家、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70家。打造光电信息省创新实验室、物联网开放实验室等一批创新平台,支持福州入选“科创中国”试点城市,举办第四届数字峰会暨首届数博会。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落实人才引进生活补助和住房保障等各项优惠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来榕留榕就业创业,全面支持人才集聚和人才培养。

  二是推进产业提质增效。整合各类产业扶持资金,扶引龙头做大做强,培育高成长性企业。落实产业链“链长制”,支持打造超千亿级制造业产业链。持续推动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落实工业互联网平台、两化融合项目、数字化示范工程以及软件产业发展等奖补政策,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先进制造业融合发展。支持培育平台经济、直播经济、供应链项目等新型业态,促进服务业加快转型升级。

  三是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继续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对符合增值税留抵退税条件的企业,做到应退尽退。进一步加大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税收优惠力度,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实施阶段性税收缓征措施。落实财政直达资金常态化管理,将24项转移支付资金纳入直达资金范围,确保资金快速直达基层和单位,推动惠企利民政策加快落实。

  四是扩大债券投资效应。积极争取新增专项债券273.90亿元,比上年增加50.70亿元,支持省、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领域项目,包括轨道交通、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生态环保以及卫生健康、职业教育等,充分发挥专项债券资金稳投资、补短板、扩内需的作用。

  2.基本民生支出保障有力

  一是全力支持疫情防控。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继续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统筹医保基金和财政预算资金10.7亿元,支持新冠疫苗采购和全民免费接种,对八类重点人群核酸“应检尽检”,加强应急物资购置和储备,对境外入榕及中高风险地区来榕人员接驳转运、定点隔离等费用实行专项补助,积极推进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建设。

  二是加快教育强市建设。支持新改扩建公办幼儿园28所、中小学20所,清华附中福州学校全面招生。持续提升教师队伍待遇,提高代课金标准、班主任奖励、特教学校教职工补贴,增设新教师生活补贴。支持出台市属公办小学、幼儿园参照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管理办法,解决学校编制紧缺问题,提高教育队伍稳定性。支持完善课后服务政策体系,回应社会关切。加强市属高校内涵建设,支持闽江学院建设高水平的特色应用型大学。

  三是兜牢民生保障底线。加大传染病防治经费投入,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成孟超肝胆医院门诊楼、肺科医院隔离病区等项目。持续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将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由74元提高至79元。发放稳就业奖励补助7.73亿元,惠及职工15.6万人。落实低保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保障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健全残疾人服务保障体系,推进“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设施体系建设。

  四是推动文体事业发展。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主题办好系列文艺活动,开展“周周有戏”、非遗地方剧种公益性演出等群众性公益文化活动,丰富市民精神文化生活。支持举办第44届世界遗产大会,优化整合福州古厝、历史文化街区、新店古城遗址公园等文旅资源,推进文旅行业复苏。支持开展各项全民健身运动,推动我市竞技体育水平稳步提升,东京奥运会、第十四届全运会福州市参赛成绩取得新突破。

  3.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

  一是健全资金保障机制。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推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建立土地出让收入支持乡村振兴保障机制,确保涉农资金逐年增加。优化涉农项目资金统筹,严格落实预算绩效管理,推进涉农民生资金监管提质扩面,持续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

  二是推进试点示范建设。深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支持打造乡村振兴精品线路,推动141个乡村振兴中、高级版试点建设。加快农村垃圾治理、污水治理、农房整治和村容村貌提升,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完善乡村防灾减灾体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三是促进乡村产业振兴。落实扶农稳粮政策,支持七大特色产业全产业链发展,推进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扶持发展休闲农业、农产品加工业和数字农业。加快“海上福州”建设,实施海上养殖转型升级行动,推动远洋渔业高质量发展。

  四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效。健全扶贫政策延续机制,保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完善医疗保障扶贫长效机制,落实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政策,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加快老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援疆援藏援宁资金保障,支持不发达地区劳务协作、项目引进和产业发展。

  4.城市功能品质持续提升

  一是支持改善人居环境。持续深化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支持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以及海漂垃圾治理,实施蓝天、碧水、净土、碧海四大工程。支持重点生态环保修复,完成闽江流域(福州段)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推动旧屋区改造和老旧小区整治提升,持续改善宜居环境。鼓励企业节能减排,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二是加快新区新城建设。推进机场扩建工程、天津大学福州国际校区、滨海新城综合医院(二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加快建设。商务印书馆分馆、第二工人文化宫建成开放。支持中国东南大数据产业园、清华—福州数据技术研究院、数字福建云计算中心二期等项目建设,加快产城融合发展。持续完善新区新城消防站、污水泵站、环卫等市政配套设施,推进下沙海滩修复与养护。

  三是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形成“环线+放射状”轨道交通网络,支持地铁4、5、6号线及城际铁路F1线全面建设。推进工业北路延伸线南段、新店外环、站东互通、前横路等提升改造,不断完善城市路桥布局,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实施“两江四岸”环境升级提升,三江口生态公园对外开放,支持打造街头小公园,持续提升街区道路管养水平。

  四是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支持12345便民(惠企)服务平台建设和运行,打造具有福州特色的城市大脑体系。深化“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提升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实施市政环卫精细化管养,推动红庙岭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建设,逐步形成完备的生活生态垃圾处理生态园区。提高社区工作者薪酬,推进市、县、乡换届工作,助力夯实基层治理基础。

  5.财政预算管理更加规范

  一是推进财政管理改革。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部署,制定出台市级零基预算改革方案,全面实施零基预算管理改革。出台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分领域市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加强财政收入规范管理,促进财政收入更加健康持续发展。加快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初步实现“项目库、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模块上线运行。推动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部门行政罚款电子化收缴,实现实时在线开票,提升服务效率。

  二是提高预算管理绩效。持续完善“1+5+N”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出台绩效评价佐证材料指引,优化绩效指标库,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推动重大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将绩效管理整体嵌入预算管理流程,实现预算管理和绩效管理一体化推进。加强绩效监控结果运用,坚持问题导向,促进预算资金及时有效使用。

  三是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严格落实人大对政府债务管理的审查监督,加强债务规模控制、预算管理、统计分析和风险监控。严格落实偿债责任,将债券还本付息资金足额纳入预算,确保债券及时还本付息。加快债券支出进度,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落实债券使用负面清单,强化全口径政府债务风险管控,严禁违法违规举债融资行为,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

  四是强化财经纪律监督。严格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组织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依法向人大报告预算调整方案。严肃财经纪律执行,扎实推进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预决算公开检查工作,严格规范工资津补贴发放,严禁各种形式突击花钱,认真落实审计审查问题整改。

  这些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的结果,是人大、政协及代表委员监督指导以及全市上下财税部门共同努力的结果。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和改革发展仍面临一些突出问题与困难挑战: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和不确定,我市经济复苏的基础不牢固,实体经济增长乏力,财政收入增长存在较大不确定性,而兜牢“三保”底线、常态化疫情防控等刚性支出持续增加,财政收支矛盾更加凸显,基层运行压力增大;同时,部门预算编制的精准性和科学性有待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的刚性约束需要进一步加强,等等。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也恳请各位代表、委员一如既往地给予指导和支持。

  二、2022年预算草案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全面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全市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认真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为主题,以全面落实强省会、福州都市圈战略为重点,坚持“3820”战略工程思想精髓,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进一步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突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安全和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重点建设六个城、打响五大国际品牌、实施九大专项行动,为我市在新发展阶段新福建建设中当龙头、走前列、做示范提供坚强的财政保障。

  (一)2022年全市代编和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

  1.全市代编一般公共预算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按1343.98亿元编制,增长7.5%;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806.09亿元编制,增长7.5%。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级补助、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资金,以及扣除体制上解等,全市财力合计892.16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相应安排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92.16亿元。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按406.96亿元编制,增长7.5%;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239.68亿元编制,增长7.5%;加上上级补助、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以及扣除体制上解等,市本级财力合计228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相应安排支出228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按1230.93亿元编制,增长28.3%,安排支出1133.68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按684.70亿元编制,增长4.5%,安排支出647.44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按18.63亿元编制,增长92.9%,扣除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2.35亿元后,安排支出6.28亿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按7.59亿元编制,增长18.2%,扣除调入一般公共预算2亿元后,安排支出5.59亿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按253.69亿元编制,增长10.3%,安排支出232.46亿元。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按180.13亿元编制,增长8.1%,安排支出166.56亿元。

  (五)2022年重点支出安排情况

  1.聚焦加快建设六个城,进一步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安排94.34亿元

  支持动建福耀科技大学,加快海西创新研究院、福州海洋研究院等创新平台建设,推动中国东南(福建)科学城和大学城建设。支持国际航空城、现代物流城、丝路海港城加快建设,持续完善新区新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鼓励引进新能源汽车等龙头企业,推动东南汽车城建设。支持实施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持续优化投资环境,促进产业向园区集聚。支持新型材料、光电、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氢能源等战略新兴产业发展壮大。推动工业互联网建设和融合发展。支持举办各类展会,打造东南会展高地。

  2.聚焦创新驱动发展,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升级,安排21.54亿元

  充分发挥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引导作用,积极融入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推动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和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工程,支持培育科技小巨人、“瞪羚”“独角兽”等创新企业,打造全国领先的数据资产运营中心,推进金融科技、智慧医疗等重点领域新业态模式。加大城市信息化建设支持力度,打造公共数据开发利用平台,推进鲲鹏和鸿蒙生态建设。实施科技人才培育计划和“福聚英才”战略计划,支持建设闽都院士村。

  3.聚焦推动乡村振兴,进一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安排31.65亿元

  发挥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资金带动作用,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支持发展茉莉花茶等特色现代农业,推动乡村产业发展壮大,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更多更好惠及农村农民。支持实施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加快建设福州(连江)国家远洋渔业基地,扶持福州鱼丸等渔业品牌加快发展。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持续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健康发展,建设宜居宜业美丽乡村。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帮扶机制,落实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政策,支持村级组织运转保障。继续做好东西部协作和定点帮扶工作。

  4.聚焦落实强省会战略,进一步提升城市承载能力,安排285.87亿元

  加快长乐国际机场二期扩建、机场交通枢纽、316国道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快速提升省会发展能级,支持民航、港口加快发展,推进高铁进机场,促进福州都市圈一体化发展。启动新一轮缓堵治堵工程,实施象山隧道、尤溪洲立交、金山大道以及工业国货等路段改造提升。支持地铁5号线一期、6号线开通运行,加快4号线、城际铁路F1线建设。推动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构建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的住房制度。

  5.聚焦绿色低碳发展,进一步推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安排33.84亿元

  加大节能减排补助力度,推动企业实施节能技术改造,支持发展清洁能源,加快形成绿色制造体系。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提升持久战,支持实施闽江、敖江、龙江等重点流域水系综合治理等水质提升工程,深入推进入海排污口分类整治,开展海漂垃圾治理。推进生态保护修复,支持做好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加快福州山水城市、城市花漾街区、特色园林风情道路、魅力休闲空间建设,持续提升“两江四岸”生态廊道。

  6.聚焦惠民生补短板,进一步打造宜居宜业城市,安排253.85亿元

  支持实施旧屋区改造和老旧小区整治,持续推进城市面貌改善。加快屏东中学五四北校区、十一中横屿校区等项目建设。完善公共卫生事业投入机制,加快孟超肝胆医院金山院区、市中医院五四北分院等重点项目建设。做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和技能培训工作。深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集成改革,推广长者食堂等“惠老”措施。推动课后服务提质升级,保障“双减”政策落地见效。支持实施闽都文化建设六大行动计划,推进群众艺术馆、美术馆、博物馆、科技馆等新馆建设,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古厝等遗产保护利用。支持我市体育健儿备战省运会,办好重大赛事活动,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落实社会治理经费保障,支持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支持办好73件为民办实事项目。

  三、认真做好2022年财政管理改革工作

  围绕上述指导思想和工作安排,我们将严格落实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狠抓预算收支管理,促进财政平稳运行,努力完成全年工作目标。

  (一)坚持稳基本、增活力,增强财政政策效能

  贯彻实施更大力度组合式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激发实体经济活力。积极支持数字经济、海洋经济、绿色经济、文旅经济加快发展,增强经济高质量发展后劲。突出强链延链补链,扶引优势龙头,持续完善财政支持政策,培育创新主体,壮大主体税源。更加注重市场导向,转变财政支持方式,以精准施策、更可持续为导向,有效提升财政投入产出比。

  (二)坚持抓统筹、保重点,强化财政保障能力

  坚持系统观念,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加强一般公共预算与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统筹安排,大力盘活各类资产资源,有效增加财政收入,不断完善集中财力办大事的财政保障机制。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确保将有限资金用在刀刃上、紧要处。保持适当支出强度,加快预算支出进度,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全力支持保民生、保市场主体,有效扩大优质公共服务供给,扎实办好教育文体、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民生实事。

  (三)坚持重绩效、严监管,提升财政资金效益

  稳步提升预算绩效管理质量,促进绩效管理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融合提升。重点推进事前绩效评估工作,将评估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不断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加强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结果运用,逐步实现绩效管理结果与优化政策、调整预算的实质性挂钩。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充分发挥财会监督和审计监督的协同作用,推动各部门各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四)坚持防风险、守底线,落实财政风险防控

  坚守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加强政府债务预算管理和限额管理。积极向上争取债券资金,配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快项目策划和推进。合理用好专项债券,确保债券资金投向精准有效。妥善处置化解存量隐性债务,促进基层平稳运行。建立健全库款风险预警机制,继续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实现预算执行全范围、全过程监管,防范资金支付风险。

  (五)坚持强弱项、促改革,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继续深化零基预算管理改革,完善预算支出分类管理,加快支出标准体系建设,提高预算编制质量。全面上线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促进预算管理各项制度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有序推进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比例,增强基层支付保障能力。进一步完善市、区财政管理体制,修订财政资金审批管理办法。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行为。强化国有资本监督管理,摸清政府存量资产底数,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