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市文联部门决算说明

日期:2018-09-20 17:42 来源:市文联
| | | |

  目录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十一、附表      

  按照《福州市财政局关于批复市文联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榕财决【201862号)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文联部门的主要职责是:文联是中共福州市委领导下的由市级文艺家协会、各县(市)区文联、全市性行业以及企业文联组成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文艺界的桥梁和纽带,是繁荣新时代社会主义文艺、发展先进文化的重要力量

  (一)贯彻落实党的文艺工作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全面贯彻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紧紧依靠广大文艺工作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中国精神为灵魂,以中国梦为时代主题,以中华优秀文脉为根脉,以创新为动力,以创作生产优秀作品为中心环节,深入实践、深入生活、深入群众,推出更多无愧于民族、无愧于时代的文艺精品,不断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为建设环境更美、品质更好、功能更全、服务更优的有福之州提供强大的价值引导力、文化凝聚力、精神推动力。

  (二)为市级文艺家协会、各县(市)区文联、全市性行业以及企业文联做好团结引导、联络协调、服务管理、自律维权工作。最大限度地团结引导广大文艺工作者听党话,跟党走,繁荣创作,服务人民。

  (三)组织召开福州市文联和各市级文艺家协会代表大会、全委会、主席团会议以及全市文联系统的工作会议。

  (四)负责所属事业单位的日常管理工作。

  (五)组织团体会员范围内的文艺创作和文艺评论、学术交流、人才培训工作。组织召开全市文联系统的学术研讨会议。

  (六)负责福州市文联主管的全市性文艺奖项的评奖工作。

  (七)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市内文艺界与国内外文艺界开展文化交流活动,开展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文化交流。

  (八)维护团体会员和文艺工作者的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

  (九)发展文联系统文化产业,为文艺家和文艺作品进入市场提供服务。

  (十)加强文艺界行风建设,加大新文艺群体的教育引导和人才培养力度。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文联部门包括办公室、组织联络处、文艺创作处、机关支部等4个机关行政处室及直属事业单位闽都文化研究院,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福州市文联

   财政核拨

  17

  18

  闽都文化研究院

   财政核拨

  11

  7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7年,文联部门主要任务是:文联系统牢牢把握迎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这条主线,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我市文艺事业呈现新变化、新面貌、新气象,福州市成功申办2019年第十六届中国戏剧节,梅花奖、山花奖又有新斩获,第八届省百花文艺奖获奖数量居全省设区市第一;市文联工作取得新进展、新突破、新成效,精神文明创建获得省级文明单位称号,福州艺术家在国家博物馆、中国美术馆成功举办个展,鄢家花厅作为福州文艺家之家正式启用,福州写作计划系列活动作为典型案例写入福建文化发展蓝皮书(2016-2017)。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把握“一条主线”。突出迎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这条主线,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扎实有效的学习培训和主题文艺创作展示活动,及时举办全市文联系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读书班,召开福州文艺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交流座谈会,先后举办迎接党的十九大“砥砺奋进的五年”主题征文活动、 “喜迎十九大 共绘福州美”主题画展、“祝福祖国 喜迎十九大”——福州市美术作品展暨第二届福建省美术双年展福州选送作品展、及福州市文艺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型文艺晚会等活动;成立文艺志愿者小分队深入各行各业和社区乡村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18场次。

  (二)紧贴“两大任务”。一是融入全市中心工作大局,在全市经济社会文化发展中发挥文联作用。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落实“文化福州·艺术闽都”五大行动计划,市委宣传部“文化福州艺术闽都”建设六大行动计划、福州市2017年文化体制改革等任务要求,制定市文联攻坚2017项目33项,项目细化分工、责任到人,全年工作任务有效推进、顺利完成。二是主动融入“全省文联工作一盘棋”的工作格局,争当全省文艺工作的排头兵。积极配合省文联、市委宣传部推进“海丝情 中国梦”-中国福州“海上丝绸之路”全国中国画作品展筹备工作,扩大“海丝”主题文艺宣传;精心组织参与省文联及下属各文艺家协会举办的“八闽丹青福建美术书法双年展”等全省性文艺评奖活动。贯彻落实省委宣传部提出的优秀中长篇小说创作生产工程,组织召开福州市中长篇小说创作研讨会等。持续抓好“一县一品”特色文艺示范基地建设,切实发挥特色文艺示范基地作用,推动文艺服务“四到基层”。响应省文联构建“网上文联”号召,福州文艺网和微信公众号上线并使用。

  (三)突出“三个重点”。即出作品、出人才、办活动。一是重点关注文艺创作。充分挖掘、传承弘扬福州地域文化和城市精神,精心组织创作一批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的文艺作品。全市107件(人)作品在省百花文艺奖、省曲艺“丹桂奖”、省戏剧“水仙花奖”、“八闽丹青奖”、省广播电视艺术奖等省级文艺奖项赛事中获得佳绩;《道德新风歌》入选中央文明办、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主办的“唱响主旋律,喜迎十九大”全国20首优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歌曲;《平安一句话》获“平安中国”歌曲全国比赛创作一等奖等;二是重点培育文艺队伍。建设福州文艺人才库和专家库;开展首批福州市文艺名家工作室评选工作;与鲁迅文学院和省文联共同举办鲁迅文学院作家研修班;组织召开福州市中长篇小说创作研讨会等;举办第二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福州漆艺高级研修班、福州青年摄影创作人才培养研修班以及“致用书法”讲坛专家学术讲座等活动;邀请20余位文艺名家来榕授课讲座,努力营造文艺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三是开展重大主题活动。聚焦“海上福州”、生态福州建设、滨海新城建设、闽都传统文化、文艺惠民,开展系列精品主题文艺活动,加强文艺品牌建设;此外,开展福州文艺家之家及福州文学院挂牌仪式暨福州优秀文艺作品展、三坊七巷名人家风家训书法扇面展等活动,为新时代新福州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文化支撑。

  (四)做好“四个统筹”。转变文联服务与管理职能,建立四个统筹工作机制,加强市级文艺家协会的建设。一是党建统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责任制,创新推进省市县文联系统机关党建工作“三级联创”。二是服务统筹。加强对各文艺家协会的联系与服务工作,成立协会综合秘书处,加强对各文艺家协会的联系与服务工作,全面提升协会的服务与管理水平。三是宣传统筹。与福州日报合办《闽江潮》、与福州晚报合办《兰花圃》,与福州新闻网合作开设“闽都大家”栏目,改版福州文艺网,开通福州文艺微信公众号等,提升福州文联的宣传力传播力影响力。四是维权统筹。市文联建立法律顾问维权机制,聘请法律顾问,为文联工作提供法律咨询,为文艺家法律维权提供有力帮助。

  (五)实施“五项举措”。一是实行“三定”“三考”。贯彻落实市委开展干部日常一线考察有关精神,有效提升文联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保障文联工作责任到人、落实到位,文联机关作风建设成效明显二是落实文艺家活动阵地。鄢家花厅作为福州文艺家之家正式开放,举办“坊巷流韵 闽都文萃”福州文艺精品展、“福州写作计划”——2017全国著名作家福州创作周活动等活动。三是成立福州文学院,推进文艺精品创作及人才培养,组织开展文学讲座及交流活动近10场次。四是构建“网上文联”。推进福州文艺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建设以及维护管理,探索互联网+工作模式,构建福州文艺人才库,逐步建立覆盖全市文联工作的网络服务体系。五是评选“文艺名家工作室”。搭建文艺人才成长平台,延展文联工作手臂,发挥名家带动作用,引领青年人才快速成长,促进福州文艺繁荣发展,提升福州形象和文化软实力。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文联部门年初结转和结余597.17万元,本年收入1183.67万元,本年支出1067.84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713万元。

  (一)2017年收入1183.67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845.92增加337.75万元,增长40%,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182.33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万元。

  2.事业收入0万元。

  3.经营收入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1.34万元。

  (二)2017年支出1067.84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797.55增加270.29万元,增长25%,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479.9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22.78万元,公用支出57.16万元。

  2.项目支出587.9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065.6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797.55增加268.13万元,增长34%,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行政运行(2012901项级科目)307.85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256.85万元增加51万元,增长20%。主要原因是2017年人员变动、工资调整等

  (二)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2012999项级科目)45.72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41.32增加4.4万元,增加11%。主要原因是东部办公楼物业费增加等原因。

  (三)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3602项级科目)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第五届海青年摄影展活动经费。

  (四)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2013699项级科目)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第五届海青年摄影展活动经费。

  (五)文化活动(2070108项级科目)33.14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19.3增加13.84万元,增长72%。主要原因是文艺基金活动支出

  (六)其他文化支出(2070199项级科目)567.31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286.19万元增加281.12万元,增长98%。主要原因是下属事业单位闽都文化研究院人员变动、工资调整;新增文艺家阵地鄢家花厅的修繕、年租金、物业管理费用以及开展文艺活动等

  (七)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79999项级科目)10.1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20万元减少9.9万元,减少50%。主要原因是代转2016年福建地方戏曲扶持专项资金

  (八)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项级科目)15.23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28.5万元减少13.27万元,减少47%。主要原因是2017年退休金调整为社保发放等

  (九)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02项级科目)0.82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1万元减少0.18万元,减少18%。主要原因是2017年退休金调整为社保发放等

  (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项级科目)33.36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26.61万元增加6.75万元,增长25%。主要原因是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调整等

  (十一)住房公积金(221020129.51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24.17万元增加5.34万元,增长2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住房公积金缴交基数提高。

  (十二)提租补贴(22102028.82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7.37万元增加1.45万元,增长2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提租补贴增加。

  (十三)购房补贴(22102039.82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10.18万元减少0.36万元,减少4%。主要原因是住房补贴缴交基数调整。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同,本单位2017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79.94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22.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57.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7万元,同比减少96%。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7年本单位组织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与2016年相比,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减少100%,主要是: 2016年福州市文联按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要求,组团参加丹麦中国文化节;市文联参加市委组织部组团的文化考察活动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9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0.9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与2016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91%,主要是:2017年公车改革等原因。

  (三)公务接待费0.26万元。主要用于外地文联来榕文化交流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3批次、接待总人数80人次。与2016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13%,主要是: 切实采取有效控制措施,严格按照接待标准,做好审批及报销程序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4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0.7%,主要是:2016年度换届会议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没有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2017年已完成绩效自评的财政支出项目2个,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11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12017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2 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3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4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7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8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92017年度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02017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11××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公开模板)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