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情况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八、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十一、附表
2018年度部门预算经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批复福州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榕财建(指)〔2018〕15号)的批复,现将福州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投集团“)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交投集团的主要职责是:
(一)公路及市政干道、铁路、轨道、港口、场站等交通基础设施的投融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工程代建、施工和设计监理。
(二)对交通运输业、物资供应业、商贸物流业、城市信息化业、智能交通业、城市通卡业、电子商务业、供应链金融业、交通能源业、车辆租赁与服务业、交通传媒业、游艇会展业等综合交通产业的投资运营。
(三)对房产业的投资开发和经营,物流园区、产业园区、总部经济、新型城镇、“三旧”改造、交通场站的项目的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交投集团包括福州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州铁路投资有限公司、福州城市客运场站运营有限公司、福州交通信息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福州交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福州市大数据产业基地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福州人才市场有限责任公司、福州市人才派遣有限责任公司、福州轻工房地产开发公司十家子集团(公司),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有福州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福州铁路投资有限公司。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1.加大重点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围绕加快福州新区开放开发、加快滨海新城建设的重要战略部署,着力拓展对外连接通道,加快高速公路路网及国省干线项目建设,增强中心城市承载功能。对长平高速公路、104国道连江至晋安段改线工程、洪山桥至洪塘大桥拓宽改建工程、道庆洲过江通道、长乐前塘至福清庄前高速公路、福银高速沙堤互通及机场二期陆域形成工程等项目继续实施攻坚行动,推动项目提速。
2.巩固提升公交民生事业。一是优化公交便民服务,满足市民出行需求。持续完善并新劈公交线路,并提升地铁与公交接驳效率;积极推广“新能源”公交车,全面推行公交智能调度运营系统;二是完善场站等配套设施,完成斗门停车场调蓄池项目建设,全面启动白湖亭、后坂公交场站综合开发前期工作,完成100座公交站台建设任务,有序做好“公交都市”验收;三是继续新建新能源充电站,满足全市纯电动公交车充电需求。
3.继续落实“滨海新城”建设。贯彻落实福州“东进南下”发展战略,主动发挥投融资平台优势,为滨海新城建设发挥有效作用;加快推进入股福州长乐国际机场工作,确保项目尽早落地,助力福州长乐国际机场二期建设工作推进;建成大数据产业园研发楼二期,力争动建产业园研发楼三期、租赁住房等项目,加大力度推进产业园设施建设;全力提升东南快速通道、董奉山隧道、道庆路、东湖路公交首末站、樟江路公交首末站等项目前期工作,确保按计划动建。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8年, 交投集团支出计划为132978.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计划12978.28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计划120000万元。
五、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12978.28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城乡社区支出1720.28万元,其中城乡社区公共设施50.28万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1607万元。
(二)交通运输支出10058万元,其中其他交通运输支出10000万元,其他铁路运输58万元
(三)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200万元,其中其他制造业支出1200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120000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城乡社区支出12000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20000万元。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费0万元。
八、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8年,交投集团收入预算为132978.28万元,比2017年增加75390.78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部门支出预算为132978.28万元,比2017年增加75390.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978.28万元,比2017年增加390.78万元,主要原因是司属公司项目增加。政府性基金拨款120000万元,比2017年增加75000,主要原因是机场项目增加。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交投集团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2016年保持一致.
2、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交投集团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0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附表
1-1 2018年度收支预算总表
1-2 2018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1-3 2018年度支出预算总表
1-4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1-5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1-6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1-7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1-8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1-9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1-10 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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