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福州市国资委部门预算说明

日期:2018-02-06 17:15 来源: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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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三、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六、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八、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九、名词解释

十、附表

 

2018年部门预算经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福州市财政局关于深入推进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18年度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榕政办〔2011118号),市国资委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我市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有关规范性文件;依法指导县(市)区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对所出资企业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监管市属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

(三)承担监督所出资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

(四)按照出资人职责,依法参与所出资企业的重大决策。

(五)依法选择所出资企业管理者,通过法定程序对所出资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六)按照有关规定,代表市政府向所出资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所派出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七)依法承担所出资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和执行的有关工作,负责组织所出资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

(八)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出资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市国资委包括九个机关行政处室,其中:列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市国资委

行政机关

52

43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市国资委主要任务是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国资监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取得重大成果的基础上,全面全面从严治党大力传承“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作风,持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确立国资国企改革发展“11239”工作思路,牢牢把握“五区叠加”战略机遇,全面深化国企改革,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不断提升国有经济的活力、影响力、控制力和抗风险能力,为新福州建设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紧密围绕中心工作,积极作为谋发展

一要以踏实做事、扎实高效的作风,带领全系统干部职工敢于担当、勇于作为,结合干部一线考察,全面提升干事创业精气神,引导企业积极融入滨海新城、招商工作、项目攻坚、水系治理等重点项目建设

二要经济转型创新发展中进一步找准我市国有资本布局结构调整的着力点,积极推动国有资本向重要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及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集中。

三要支持各投资集团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引领带动作用,谋划承接推进一批既稳增长又调结构、既利当前又利长远的重大项目。

(二)增强改革发展活力,持续提升国资保值增值动力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持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探索、稳步推进改革政策精神的落地实施。

一要根据国家以及省委、省政府深化国企改革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政策研究与调研探讨,提请出台福州市国有企业改革总体方案及其配套方案,抓好组织实施。

二要根据福州大发展的实际需要,适时重新梳理分类企业国有资产,适时进行资产整合重组,大力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

三要理顺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体制,大力推进董事会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全面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和“党建进章程”工作。

四要扎实做好2018年度国资系统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和2019年预算编制工作。根据新一轮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和薪酬管理办法,做好年度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及薪酬评定工作。

(三)大力推进创新驱动,全力抓好转型升级

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创新发展大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发展理念,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动企业转型升级。

一要抓好产业转型升级,积极支持各所出资企业根据自身产业特点进行转型升级。如推动国投集团做好建工集团“升特”、“源脉温泉”品牌宣传、“榕福”、“福泰”等老字号、老品牌内涵价值挖掘工作等。

二要总结海峡环保上市成功经验,继续推进聚春园食品公司新三板挂牌股份制改制工作,做深做细做实上市谋划,将民天实业公司作为上市培育重点对象,力争2018年企业上市工作新进展。

三要创新投融资方式,切实做好政府资产资源与国有企业整合,依托一二级所出资企业及全系统企业,加大滨海新城片区开发、基础建设、保障房、市政公用事业项目的融资运作,为滨海新城建设提供强大的融资保障。借助海峡环保上市公司平台,开展股票市场融资

四要着力推进企业精细化管理。树立向管理要效益理念,建立健全成本核算制度体系,督促企业切实提升成本精细化管理水平。严格实行薪酬与企业效益紧密挂钩,控制人工成本,规范职务消费,压缩非生产性支出,全面做好国有企业公务用车改革工作。

(四)促进工作职能转变,加强国有资产监管

加快转变职能,科学界定出资人代表的职责定位和权责边界,推进从管资产为主向管资本为主转变,做到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

一要在精简优化权责清单的基础上,做好相关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工作,促进依法依规履职尽责。推进法治国企建设,全面实行企业重大事项法律审核制度,切实推进法治监管、阳光监管和有效监管。

加大企业执行国资监管制度情况监督力度,针对不同时期的重点任务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督查。结合国有资产在线监管一体化平台建设,实现国资数据监管信息化、实时化。

三要完善监督体系。加强外派监事会监督,强化监事会监督检查成果运用,健全完善检查发现问题分类处置、线索移交和整改落实机制。健全企业内部监督体系和监督制度,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和巡察工作的监督作用。

(五)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对国企改革发展引领作用

发挥党委作用,积极履行党委主体责任,扎实开展意识形态教育工作,认真组织全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认真深入地开展十九大精神学习,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践行党的十九大关于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大部署,推动全系统国资国企改革发展。

一是抓夯实基础。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市属国企重大项目建设任务,大力打造“支部建在项目上”等党建品牌,把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推动项目建设的强大动力,培育先进典型。

二是抓建强队伍。强化外部引进与内部培养相结合,鼓励企业开展经理层高管市场化选聘,继续探索职业经理人制度。强化正向激励,继续深入开展一线考察干部工作。

三是抓人才补短。注重干部培训教育,组织企业领导人员赴各高校开展培训,层层压力传导,想方设法做好国企人才工作,积极组织企业开展各类高端人才引进。

四是抓党风廉政。按照“五抓五看”认真履行党委主体责任,逢会必讲党风廉政建设,要求筑牢防线、确保底线、绝不越红线。完善企业“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机制文件,认真落实国有资产租赁信息平台建设、物资采购等制度,强化对重要敏感岗位的监管。加大信访件和案件核查力度,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四、2018年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国资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市国资委部门收入预算为1134.63万元,比上年增加110.58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经费和专项业务费。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34.63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134.63万元,比上年增加110.5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679.1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4.20万元,公用支出129.13万元,项目支出232.1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134.63万元,比上年增加110.58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经费和专项业务支出。主要支出项目包括:

(一)人员支出679.18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7.67万元,行政运行(国有资产监管)611.5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费以及绩效考评奖等支出。

(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4.20万元,其中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7.91万元,住房公积金58.32万元,提租补贴16.24万元,购房补贴11.73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单位精神文明奖、在职人员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支出。

(三)公用支出129.13万元。主要用于维持单位日常办公、水电、邮电费、公务交通补贴、会议、出差、培训、接待以及后勤保障等费用的支出。

(四)专项支出232.1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楼租金、物业费和外派监事会工作经费、资产评估和产权管理等专项业务费用的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02.5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773.3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二)公用经费129.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预算安排5.7万元,主要用于学习、交流以及招商等任务,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预算安排3.5万元。主要用于5.18等大型展会的项目洽谈接待以及国资监管、国企改革交流、合作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预算安排10万元。其中公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公车购置费本年度没有安排支出。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保险、维修等运行费,比上年减少31%。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车辆减少。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市国资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9.13万元,比2017年减少11.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市国资委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8年底,市国资委本级共有2辆一般公务用车,没有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其他用车。没有单位价值 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没有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度市国资委无发展性专项支出,没有设置绩效目标,没有涉及财政拨款资金。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6、部门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7、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8、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9、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0、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表

          1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安排计划表

 

2018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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