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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 部门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 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四、 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五、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 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八、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九、 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 名词解释
十一、附表
按照《福州市财政局关于批复市公安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榕财决【2018】93号)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福州市委办公厅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公安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榕委办〔2002〕106号),福州市公安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以及上级公安机关有关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规、规章,并督促检查下级公安机关贯彻落实,部署和指导全市公安工作。
(二)研究和推进公安工作改革,探索符合我市实际的公安管理体制,负责全市公安队伍的管理、教育训练和警务督察工作,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不断加强公安队伍的革命化、正规化、现代化建设。
(三)为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社会治安等方面的重要信息和对策。
(四)指导并直接参与查处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刑事案件和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行动,指导协调和组织实施各类重大事件、治安灾害事故的查处。
(五)依法管理和检查指导全市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边境保卫和公民出入国境、往来港澳地区和入境我市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工作。
(六)组织消防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
(七)指导、检查、监督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
(八)依法管理、监督和指导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和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
(九)管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
(十)组织实施来榕视察的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和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一)指导和管理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市看守所、治安拘留所、收容教育所、强制戒毒所和安康医院的监督和检查工作。
(十二)组织实施全市公安科技和通信组网工作;主管全市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管理和监察工作。
(十三)统筹规划公安装备设施,为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提供信息、技术和后勤服务等工作。
(十四)领导和管理全市公安边防、消防和警卫部队的工作。
(十五)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福州市公安局包括16个机关行政处室及26个下属单位。具体编制和机构设置属涉密内容,按照国家相关保密规定,不予对外公开。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7年,福州市公安局的主要任务是: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按照“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以党的十九大、厦门会晤、“三合一”会议安保为主线,以全面深化公安改革为动力,以市七项重点工作为抓手,以治安清查整治攻坚2017和提升公众安全感攻坚2017行动为载体,扎实践行“敏锐维稳、主动治安、实力应对”的理念,坚持补短板、强整合、建机制、提效能,有效提升公安机关核心战斗力和队伍软实力。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坚持牢记使命、忠诚担当,连续打赢三场重大活动安保维稳硬仗。
(二)坚持公安机关兜底意识,努力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役。
(三)坚持前移关口、守住底线,努力提升市民群众幸福感、安全感。
(四)坚持软服务、硬管理,努力优化加快建设新时代有福之州的招商软环境。
(五)坚持改革强警、科技兴警,努力推动公安工作提速增效、提质上档。
(六)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警,努力打造让党和人民放心的过硬公安队伍。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福州市公安局年初结转和结余26,587.41万元,本年收入267,848.69万元,本年支出268,972.6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5,463.45万元。
(一)2017年收入267,848.69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62,233.6万元,增长30.27%,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54,337.58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29,844.75万元。
2.其他收入13,511.11万元。
(二)2017年支出268,972.65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71,400.79万元,增长36.14%,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149,524.7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22,649.45万元,公用支出26,875.34万元。
2.项目支出119,447.8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24,351.7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4,611.94万元,增长18.24%,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人大监督(2010106)2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47万元,增长51.87%。主要原因是2017年“人民满意派出所”表彰经费支出增加。
(二)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2010399)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54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17年市财政无此专项预算安排。
(三)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1002)4.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新增文职人员招考考务费支出。
(四)军队转业干部安置(2011006)0.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9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新增2016年军队转业干部培训费支出。
(五)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2011199)96.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6.3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新增市纪委辅警经费支出。
(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3602)30.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2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新增海峡青年节专项经费支出。
(七)警卫(204010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91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武警协作经费改由行政运行(2040201)列支。
(八)行政运行(2040201)114599.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48.02万元,下降1.76%。主要原因是单位负担的部分养老金由该功能科目改由“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80505)支出。
(九)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40202)5371.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01.99万元,增长22.93%。主要原因是全局临时工工资支出增加以及新增公安民警着装经费支出。
(十)治安管理(2040204)2951.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2.97万元,增长2.18%。主要原因是专业保安巡逻队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十一)刑事侦查(2040206)1423.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54.19万元,下降42.55%。主要原因是警用直升机租金及养护费支出减少,刑侦DNA耗材改由行政运行(2040201)支出。
(十二)经济犯罪侦查(204020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7.54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17年市财政无此专项预算安排。
(十三)出入境管理(2040208)2463.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21.12万元,增长457.07%。主要原因是制证设备采购经费支出及出入境制证员工资支出增加。
(十四)禁毒管理(2040211)745.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3.92万元,增长61.5%。主要原因是禁毒专项工作经费支出增加。
(十五)道路交通管理(2040212)5647.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70.73万元,增长62.44%。主要原因是新增交警支队电路改造及防寒服购置经费支出、社会化驾驶人考试场地租金支出、驾驶人考场设备升级改造支出,以及地铁保安工资和其他交通管理经费支出增加。
(十六)居民身份证管理(2040215)11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56万元,增长8.82%。主要原因是二代证工作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十七)拘押收教场所管理(2040217)6546.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512.85万元,下降53.44%。主要原因是福州市强制医疗所建设经费支出减少。
(十八)事业运行(2040250)2247.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0.72万元,下降4.29%。主要原因是文职人员数量减少,因而人员经费支出相应减少。
(十九)其他公安支出(2040299)28386.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156.92万元,增长355.66%。主要原因是新增市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警辅人员经费、110巡逻车购置、互联网管理系统建设等项目经费支出,以及“平安福州”视频监控系统续建经费支出增加。
(二十)其他公共安全支出(2049901)7307.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010.29万元,增长2358.94%。主要原因是新增“三合一”会议安保经费支出及2017年电子政务专项中央基建投资支出。
(二十一)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3202.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65.01万元,增长21.42%。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文明奖及过节费支出增加。
(二十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8715.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715.3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单位负担的养老金由行政运行(2040201)及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9901)改由该功能科目支出。
(二十三)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9901)751.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576.52万元,下降89.75%。主要原因是单位负担的部分养老金由该功能科目改由“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80505)支出。
(二十四)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2110299)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新增环境空气质量工作先进奖励支出。
(二十五)大气(2110301)19.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5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新增福州市环境空气质量工作先进单位奖励经费支出。
(二十六)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2120399)6735.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17.7万元,增长109.33%。主要原因是城市交通设施支出增加。
(二十七)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2140199)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2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17年市财政无此专项预算安排。
(二十八)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2160299)15.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73万元,增长218.09%。主要原因是“菜篮子”工程建设专项资金支出增加。
(二十九)住房公积金(2210201)7709.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85.86万元,增长16.39%。主要原因是2017年在职人员工资基数提高。
(三十)提租补贴(2210202)2324.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5.39万元,增长7.66%。主要原因是2017年在职人员工资基数提高。
(三十一)购房补贴(2210203)3849.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27.57万元,增长23.31%。主要原因是2017年在职人员工资基数提高。
(三十二)其他支出(2299901)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3.56万元,下降98.79%。主要原因是青运会等大型赛事保障经费支出减少。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29,854.7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8,620.56万元,增长2318.98%,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统计):
(一)城市建设支出(2120803)29829.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608.56万元,增长2342.68%。主要原因是新增市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支出。
(二)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290400)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万元,增长150%。主要原因是新增2016年整规工作经费支出。
(三)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229600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17年市财政无此专项预算安排。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8,808.25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21,239.9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7,568.3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984.30万元,同比增长13.98%。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21.66万元,主要用于参加世界警察运动会,禁毒培训及其它专项工作。2017年本单位组织出国团组5个,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12人次。与2016年相比,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增长32.64%,主要是: 新增参加世界警察运动会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957.9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724.25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45辆。公务用车运行费2,233.7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979辆。与2016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增长133.69%,主要是:2016年全市车改暂停车辆更新,2017年7月车辆更新通道重新放开后,我局开展老旧警用车辆更新工作,引起公务用车购置经费支出增加;运行费下降18.32%,主要是:严格贯彻落实“八项规定”,严控车辆燃油、维修等相关费用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4.68万元。主要用于外省市、省内各地市前来办案、考察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56批次、接待总人数668人次。与2016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28.55%,主要是: 严格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568.3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8%,主要是:在职人员日常公用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757.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785.9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78.7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192.9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984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5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61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07辆、其他用车261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103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58台(套)。
(四)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2017年已完成绩效自评的财政支出项目20个,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11。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部门网站
县(市)区网站
中央部门网站
各省(市)政府网站
主办: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承办:福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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