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部门决算经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批复福州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榕财建(指)〔2019〕17号)的批复,现将福州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投集团”)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交投集团的主要职责是:
(一)公路及市政干道、铁路、轨道、港口、场站等交通基础设施的投融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工程代建、施工和设计监理。
(二)对交通运输业、物资供应业、商贸物流业、城市信息化业、智能交通业、城市通卡业、电子商务业、供应链金融业、交通能源业、车辆租赁与服务业、交通传媒业、游艇会展业等综合交通产业的投资运营。
(三)对房产业的投资开发和经营,物流园区、产业园区、总部经济、新型城镇、“三旧”改造、交通场站的项目的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交投集团包括福州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州铁路投资有限公司、福州城市客运场站运营有限公司、福州交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福州交投瑞闽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福州人才市场有限责任公司、福州市人才派遣有限责任公司、福州轻工房地产开发公司等9家子集团(公司),其中:列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有福州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福州铁路投资有限公司。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9年交投集团主要工作任务是:持续深化“抓项目促发展”专项行动,强产业补链条,加快建设幸福之城;持续推进“2019招商年”行动,提高招商质量和落地效率,为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提供新动能。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完善我市公共交通配套、提升公交服务能力,加快高速公路路网、国省干线路网、公交场站、铁路、机场等交通重点项目建设。将建成沈海复线高速公路、长平高速公路、104国道连江至晋安段改线、福银高速沙堤互通工程等高速公路和国省干线项目;建成三环桥下场站、桔园洲公交港湾站等8个公交场站;持续推进洪山桥至洪塘大桥拓宽改建工程、道庆洲过江通道、长福高速公路、228国道长乐外文武围垦堤至下沙段路堤结合工程、东南快速通道(万新路)等国省干线;持续推进福州邮轮港项目各项筹备工作,争取福州邮轮港尽早动建,实现福州邮轮港首航及常态化运营,推动“中国邮轮发展旅游实验区”开发;全力推进白湖亭、后坂等公交场站综合性开发工作,持续完善公交场站布局,加快推进义序、琅岐等公交场站建设;督促加快推进滨海新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持续跟踪长乐国际机场二期项目推进情况,积极配合机场二期办、元翔公司等单位做好有关工作;抓紧推进高速公路、福州港口后方铁路、地铁与公交接驳首末站、中途站等项目建设工作。
二是重点围绕交通新方式、交通新能源及交通新科技等领域持续推进招商合作,依托福州邮轮旅游发展实验区、福州港口后方铁路、综合公交场站等项目吸引更多投资延伸项目落地我市,推动产业链搭建和发展。
三是通过“智能交投”战略实施,推动智慧交通、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平台等建设,深化云计算、车联网、交通大数据分析等在交通领域的综合运用,实现交通行业高质量发展。打造集团新型网络信息中心,提升集团管理信息化水平;利用云技术,构建完善集团自动办公系统;构建新一代资产管理平台,实现固定资产全程跟踪管理,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9年,交投集团收入预算为157136.74万元,比上年增加24158.46万元,主要原因是其他收入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576.74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9356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单位经营服务收入0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0万元,其他收入60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57136.74万元,你上年增加24158.4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公用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57136.74万元。
五、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3576.74万元,比上年减少9395.54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463.94万元。主要用于橘园洲大桥下部结构加固工程、湾边互通及南屿连接线桥梁定期检查工程、机场二期、绕城及沈海高速公路隧道及声屏障维护及大桥维护项目。
(二)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1540万元。主要用于非封闭高速路段等养护经费和机场、绕城高速开放段隧道景观提升清洗费用。
(三)其他铁路运输支出12.8万元。主要用于铁路资本金印花税支出。
(四)其他制造业支出1560万元。主要用于股权收购项目。
六、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93560万元,比上年减少26440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城市建设支出93560万元。主要用于长乐国际机场项目和福厦客运铁路项目。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0.0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0.0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费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度,本部门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
(四)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2019年交投集团共设置绩效目标 10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157136.74万元。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 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 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部门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6、部门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7、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8、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9、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0、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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