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第四医院院区提升改造项目(施工)-变更公告

日期:2022-01-11 00:00 来源:本网
| | | |
福州市第四医院院区提升改造项目(施工)
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
 
招标项目编号:E3501040102100306001
各潜在投标人:
福州市第四医院院区提升改造项目(施工)(招标项目编号:E3501040102100306001)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如下:
 一、答疑纪要
   问题1: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是否无需提交五、拟分包企业情况表及相关的资料,待中标后由中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招标人审核?
  答:投标时可不提供五、拟分包企业情况表及相关的资料,中标后若需要进行分包则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问题2: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是否可不提供《主要材料设备品牌明细表》,中标后由中标人提供招标人审核?
  答:投标时可不提供《主要材料设备品牌明细表》,中标后中标人提供的《主要材料设备品牌明细表》给招标人审查且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二、补充通知
补充1: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招标人名称“福建省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福州市第四医院)”及“福建省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均为招标人合法有效的名称,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可统一填写为“福建省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福州市第四医院)”,若填写了“福建省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也同样有效。
补充2: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第32项29.1条款,“履约担保形式中“采用工程担保保函形式递交的,出具担保保函的工程担保公司应当向项目所在地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修正为“根据闽建筑〔2021〕16号文的规定采用工程担保保函形式递交的,出具担保保函的工程担保公司无需在项目所在地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招标文件中若与本条款不一致的以本条款为准。
补充3: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中,第5项3.1.8条款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1、“注册建造师专业及等级:二级建筑工程专业”修正为“注册建造师专业及等级: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
 
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与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为准。不同时间上对同一内容的多种描述,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福建省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海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时间:2022年1月11日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