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AV382U大众帕萨特SVW71810FJ预约出租客运
该车辆均购置于2015年,行驶证证载使用性质为预约出租客运,根据《机动车强制保费标准规定》第五条“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根据第六条规定“营运载客汽车与非营运载客汽车相互转换的,按照营运载客汽车的规定报废”。因此该车辆强制报废年限为8年。
本次转让车辆事宜,我司将提供材料如下: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车辆行驶证、车辆产权证、车辆保险单、车辆发票、福建省运输证缴销证明单。请意向竞价方仔细审阅相关文件,确定车辆过户后是否符合预定的用途,并依此决定是否参加竞拍,所有报名的意向竞价方均视为知悉上述情况。在确定成交后,受让人不得以转让标的不符合用途为由提出任何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