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福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2018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的通知

2018-01-25    来源: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残疾人联合会: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2018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的通知》(闽人社文〔2018〕1号)要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残疾人联合会决定于元旦、春节期间在全市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集中帮扶就业困难人员、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创业,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就业帮扶,真情相助,不让一个困难群众掉队。

二、活动时间

2018年1月2日至2月2日。

三、援助对象

(一)就业困难人员; 

(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 

(三)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去产能中职工、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长期停产停工企业职工等人员。

四、工作目标

(一)登记认定建册。对辖区内援助对象开展上门走访,做到人员底数清、技能水平清、就业需求清、就业情况清,信息全部登记建册,实现全覆盖、全实名。

(二)集中帮扶到位。对辖区内援助对象分类提供帮扶,使辖区内援助对象实现就业或处于积极的就业准备状态中,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三)全面跟踪回访。对辖区内已就业援助对象实现逐一回访,跟踪掌握其就业情况、问题困难、意见诉求,实现动态跟踪帮扶。

五、活动内容

(一)摸清需求、造册入库。各县(市)区要在日常就业援助工作的基础上,以街道(乡镇)为单位,实行分片包干,组织工作人员深入街道(乡镇)、社区(村)以及工业园区开展走访普查,全面摸清辖区内各类就业援助对象基本情况、就业状态和就业服务需求,切实做到走访到户,全部登记造册,录入就业信息管理系统。

(二)收集岗位、专场招聘。各县(市)区要依托“摇工作”平台和社区(村)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深入走访辖区内用人单位,精准征集各类适合就业援助对象的岗位信息,及时将岗位信息录入摇工作平台数据库推荐各类就业援助对象就近就业。要广泛动员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及各类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收集一批岗位,召开面向就业援助对象的专场招聘会。积极开发一批公益性岗位和社区基层服务岗位,通过集中招聘、上门推荐等方式,重点帮扶困难人员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三)分类施策、精准帮扶。对于援助对象未实现就业的,要专门制定帮扶方案,因人施策。对于就业意愿不强的,要加强职业指导,促进其主动投入到求职就业过程中;对于技能较低的,要实施针对性强的职业培训,帮助其尽快掌握一门实用技能;对于家庭负担重、就业时间不固定的,要重点为其提供工作地点合适、工作时间灵活的岗位信息;对于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要开发一批公益性岗位实施托底安置。要加强各级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工作,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四)加强回访,动态跟踪。对于援助对象已实现就业的,要加强人员回访,实施动态跟踪帮扶。要对已就业援助对象至少开展一次回访调查,了解其就业现状和相关诉求意愿,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努力提升就业质量和稳定性。对在公益性岗位上安置就业的,要重点引导一批年龄较轻、学习能力强的人员积极参加职业培训,努力提升就业能力,重新投入市场就业。

(五)聚焦重点,一线帮扶。在全面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的基础上,要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特别对于援助对象人数较多、帮扶难度较大的区域,要作为工作重点,深入一线开展帮扶。重点做好农村贫困家庭劳动力、零就业家庭成员、困难残疾人家庭成员、去产能职工就业安置工作。要派出专门的工作队、服务队,深入就业困难人员数量较多、就业压力比较大的困难区域,与基层工作人员一道,集中解决困难问题,提升援助效果。马尾区要密切跟踪中钢安置职工动态,切实做好就业援助工作。各县(市)区要加强政策倾斜、资金保障,确保不发生规模性、区域性失业风险。

(六)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县(市)区要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新媒体等方式,多渠道、全方位宣传报道援助月活动。各县(市)区要举办就业政策服务宣传日,根据辖区内援助对象需求,集中宣传推送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及岗位信息,温暖困难群众人心。要树立一批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典型,推广经验,增强信心,带动更多就业困难人员通过自身努力实现就业,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将2018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作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两节”期间为困难群众送温暖和解决困难群众最直接最现实问题的重要举措,制定专门工作方案,明确活动的具体目标、任务和要求,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精心组织。各县(市)区要成立专门领导小组,明确责任机构和责任人,建立省市指导、区县组织、街道负责、社区帮扶的工作责任体系。活动期间要坚决避免形式主义,不搞走过场、讲排场,坚持勤俭节约,务求取得实效。

(三)及时总结。各县(市)区人社局和残联组织要及时总结上报本地区援助月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同时做好本部门活动统计工作,真实准确地汇总上报。请各县(市)区人社局、残疾人联合会于2018年2月3日前,将就业援助月活动情况总结和统计表(见附件1、2)分别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市残疾人联合会(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七、联系方式

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联系人:洪莉娜   电话:87305715  

电子信箱:309025099@qq.com  

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李凯       电话:83718373

电子信箱:825807310@qq.com

 

附件:1.2018年就业援助月活动情况统计表(公共就业和

人才服务机构负责填报)

          2.2018年就业援助月活动情况统计表(残疾人就业

服务机构负责填报)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福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8年1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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