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503-1100-2019-00028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日期:2019-04-04
  • 标    题: 福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紧急通知
  • 发文字号: 榕安委明电〔2019〕1号
  • 发布日期:2019-04-09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紧急通知
榕安委明电〔2019〕1号
来源:福州市应急管理局 时间:2019-04-09 15:11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福州高新区管委会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

近期,全国各地接连发生多起安全事故。3月21日14时48分许,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陈家港镇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发生爆炸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响水“3·21”爆炸事故作出重要指示,指出近期一些地方接连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要求各地和有关部门深刻吸取教训,加强安全隐患排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也作出重要批示。3月28日,省委召开常委会会议,及时传达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研究部署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于伟国书记强调,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要求,深刻吸取响水“3·21”爆炸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警钟长鸣,时刻绷紧安全之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压实细化各环节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隐患排查,严格严肃执法问责,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最严厉的措施、最严肃的问责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省安全生产持续稳定。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紧急通知》(安委会明电〔2019〕1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紧急通知》(闽安委会明电〔2019〕1号),按照3月28日省委常委会会议精神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级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生产一刻也不能放松,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最严厉的举措、最严肃的问责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坚决守住安全生产红线底线,筑牢安全生产防线。要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福建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和《福州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责清单》,始终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责任感,扎扎实实守好安全生产责任田。一定要压紧压实属地管理、部门监管、企业主体责任,一定要把隐患排查整治到位,一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要促使安全责任级级落实,压力层层传递,一直到达“神经末梢”,进一步推动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清明、五一节日及第二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期间全市安全形势平稳。

二、突出重点,全面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一要思想高度重视。各级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危险化学品事故带来的危害性,结合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深刻吸取江苏省响水县“3·21”特别重大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闽应急明电〔2019〕4号)要求,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各级应急管理、工信、公安、住建、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把危险化学品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严抓严控严防。二要加强专业技术力量。要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助力危险化学品监管工作,要组织专家对本地区危化品安全状况进行专题研判,对危化企业开展全面诊断、会诊工作,并针对性制订防控措施。要进一步健全监管机构,充实专业力量,提高监管能力。三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切实做到隐患整改“五落实”,健全“一图一卡一册”,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四要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应急管理、工信、公安、住建、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切实加强危化品安全监管。要持续深入开展反“三违”专项行动,建立健全反“三违”工作长效机制。要组织对所有涉及硝化反应工艺装置和生产、储存硝化物的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摸底,确保问题隐患按限期整改到位。要立即开展固体危险废物安全专项治理,集中排查收集贮存的数量、方式、设施、场所和处置方法,严厉打击非法存储、超量存储等违法行为,同时要加强危险废物处置链条的法规政策研究,畅通处置渠道。要对所有化工园区进行风险评估,重点排查园区内外安全距离、重大危险源、自动控制系统和防火隔爆、应急处置设施等,及时消除重大隐患。

三、举一反三,持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治理。各级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继续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非煤矿山,要着力整治违法违规建设和生产行为,加大对盗采矿产资源、超层越界开采、以勘探名义实施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大力整治防范边坡坍塌事故、爆破安全事故、排土场安全事故、破碎系统安全事故、铲装作业伤害事故以及滑坡、泥石流灾害事故隐患等六类事故隐患,督促指导非煤矿山企业开展整治违章指挥、违规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专项行动。消防,持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突出文博单位、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以及高层公共建筑、地下建筑、城市综合体和大中型商市场、劳动密集型企业、出租屋、老旧住宅等高风险场所等重点防控对象,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严查严处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安全通道堵塞、消防设施损坏等突出问题。道路交通,要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三年专项行动,紧盯旅游客运、公路客运、“营转非”等大客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重中型货车、渣土车及农村“五小车辆。整点整治酒(毒)驾、超速、超员、超载、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机动车乱停放,非机动车和行人闯红灯,非机动车逆行、不按道行驶、违法载人等显见性交通违法行为。要切实落实旅游包车公司安全主体责任,坚持旅客逢上必检,杜绝危险品携带上车。建筑施工,要深入开展全市建筑工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按照“六重点、六必查”的要求,对无正式审批、无设计图纸、无资质施工的四层(含)以上“三无”自建房(含厂房)等六类房屋,进行拉网式排查和整治。集中整治矿山等行业领城建筑施工外包工程,杜绝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等安全责任落空现象。海上交通,要吸取我市近年多起海上遇险事故教训,突出恶劣天气预警预防和海上安全宣传教育,严格落实恶劣气象条件下禁限航有关规定,加强渔港渔船、乡镇船舶和海上作业、水上旅游休闲等安全监管,严格整治“三无船舶”非法载客、超载运输、恶劣气候冒险出海、水上水下违规施工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深入排查治理隐患,强化城市安全风险管控。一是要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要按照省、市安委会统一部署,结合市安办《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榕安办明电〔2019〕1号)要求,在全市各行业领域和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摸清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集中排查治理,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重点针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渔业船舶、水上交通、消防安全、交通运输、特种设备、有限空间、油气输送管道等行业领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在生产经营建设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认真组织抽查、调研、走访、专家会诊、适时组织“回头看”,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二是要强化重大隐患点整治。市两办已印发了《第四批重大安全隐患点监管责任清单》,相关单位要根据整治方案,明确责任人与完成时限,确保按时完成隐患点整改。前三批尚未完成的隐患点(其中市级4个,县级12个),第一责任人要协调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加快进度,尽快完成整改,在这期间,要加强防控措施,坚决防范事故发生,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发生事故的要加重问责。

五、强化执法力度,倒逼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要按照省安办、省应急厅《印发福建省开展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安委办〔2019〕18号)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1个月的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深入组织“专家指导服务团”和“安全执法服务团”,借助福州市第一届应急管理专家委员会技术力量,帮助基层弥补专业监管能力不足问题,及时发现消除隐患。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集中挂牌一批重大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行为、取缔一批非法单位、公布一批联合惩戒“黑名单”,该停的停,该关的关,该问责的问责,真正让安全执法长出“钢牙利齿”。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严字当头,敢于动真碰硬,,做到真正敢抓、敢管、会抓。要拧成一股绳,形成监管合力,精准实施联合集中执法,开展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执法,重点打击,查办一批典型非法违法案件,形成有力震慑。要树牢“执法不到位也是隐患”的意识,严格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流程,加强对执法文书落实情况的检查,进一步提升执法质量。要保持执法的高压态势,对发生事故和存在非法违法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坚持“四个一律”,“从严、从快、从重”查处,严肃追究相关企业及人员的责任,及时在媒体上曝光,强化警醒震慑。

六、加强汛期应急值守和应急处置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应急保障。我市已进入汛期,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应急管理,完善部门间联合会商、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安全事故和灾害应急处置预案,落实好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救援演练,并做好和企业应急预案的有效衔接。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台风、强降雨等灾害会商研判,提前落实人员避险、加固高空高危构筑物等防范措施。要加强地质灾害预测预警,集中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对安全距离不足、山体未做护坡处理等重大风险,要组织搬迁、治理、拆除,严厉打击削山削坡修建房屋、建设厂房等违法行为,严防山体滑坡造成伤亡。要强化风险提示,特别是清明期间森林火险提示,加强灾害预测预报和人流车流监测,及时发布预警预报信息,广泛进行安全宣传、提示,指导企业和社会公众做好防范应对。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发生事故或遇有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报告并启动预案,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

福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9年4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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