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133-3000-2008-00016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
- 成文日期:2008-06-17
- 标 题: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通报表彰市环境监测站及林晶同志的决定
- 发文字号: 榕环保[2008]59号
- 发布日期:2008-06-17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通报表彰市环境监测站及林晶同志的决定
榕环保[2008]59号
各县(市)区环保局、机关各处室、市属各单位:
5.12汶川大地震发生以来,我局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的号召,立足岗位做好本职工作,以多种方式关心支持抗震救灾工作。在得知需要环境监测技术力量支援灾区开展应急监测的消息后,福州市环境监测站20多位同志积极报名,申请赴一线支援抗震救灾工作,表现出一方有难、八方支援、无私奉献、艰苦奋斗的革命英雄主义精神。
近年来,福州市环境监测站广大干部职工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精神,在任务重、人手紧情况下,提供了大量准确、科学、公正、及时的环境监测资料,为全面反映我市环境质量状况和变化趋势,及时跟踪污染源变化情况,准确预警各类环境突发事件等环境管理工作提供了决策依据。面对5.12汶川大地震,站里同志踊跃站出来让组织挑选,充分体现了广大干部职工服从组织需要、到艰苦地方工作的高尚精神,体现了甘于奉献、积极向上的高尚情操。为表彰先进,振奋精神,经研究,我局决定通报表彰市环境监测站及林晶同志。
希望市环境监测站及林晶同志珍惜荣誉,谦虚谨慎,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更大的成绩。希望全市环保系统干部职工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坚决贯彻中央“一手抓抗震救灾工作、一手抓经济社会发展”的部署,扎扎实实做好本职工作,为夺取抗震救灾斗争的全面胜利、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八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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