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33-3000-2011-00017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
  • 成文日期:2011-02-17
  • 标    题: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实施2001-2010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工作总结
  • 发文字号: 榕环保函[2011]21号
  • 发布日期:2011-02-17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实施2001-2010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工作总结
榕环保函[2011]21号
来源:福州市环境保护局 时间:2011-02-17 00:00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
实施2001-2010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工作总结

 

榕环保函[2011]21

 

近年来,我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履行工作职责,认真实施2001-2010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将落实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目标任务纳入我局重点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充分发挥环境保护工作在保护妇女儿童健康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努力改善妇女儿童生存和发展的自然环境,为推动全市妇女儿童事业全面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认真履职,持续改善妇女儿童生存发展自然环境

我局坚持把改善环境质量作为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核心,通过落实污染减排、流域整治、生态创建、工业园区整治等环保重点工作,强化环境监管,严格环境执法,确保了我市环境质量继续保持优良水平,为全市妇女儿童生存和发展提供了较好的自然环境。2010年,我市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6.17%江福州段、敖江福州段、龙江的干流水质达标率分别为l00%、100%75%;全市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 98.9%,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除福清市为83.6%);西湖、左海水质基本达到四类水标准;区域环境噪声、交通噪声均优于国家规定的标准要求;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危险废物处置率达100%

一是环保基础设施日益完善。全市所有县(市)均已建成一座以上污水处理厂,建成并投入稳定运行的城镇污水处理厂达到11座,生活污水处理能力达74万吨/日。建成红庙岭垃圾焚烧发电厂,日消纳生活垃圾1700吨;建成红庙岭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尾水排放管道工程,彻底解决了尾水对下游水体的影响;各县(市)生活垃圾处置项目基本完成,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有效提高。持续完善供气系统,扩大清洁能源供应能力和使用范围;新建LNG燃气站,开展公交车辆燃气改造工程,新购环保型公交车1600多辆,有效控制市区车辆冒黑烟现象。

二是污染减排工作取得成效。通过落实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管理减排、政策减排、责任减排等有效措施,我市以污水处理厂建设和火电行业、钢铁企业、纺织印染、建陶行业整治等为重点,深入推进污染减排工作,全面完成“十一五”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减排任务。2006年以来,全市共淘汰小机砖厂120多家,关停小火电机组超过18万千瓦;全市所有燃煤电厂全面安装脱硫设施;在国内率先实施民营中小型钢铁企业烧结机脱硫工程,全市钢铁企业烧结机脱硫设施建成投运;市区进一步扩大“禁煤区”范围,全面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闽清县建陶企业积极实施煤改天然气工程;长乐市印染企业全面完成印染废水深度治理。同时,坚持预防为主、全过程控制的方针,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全市已有华映光电等100多家企业通过ISO14000环境认证,近百家企业开展了清洁生产审核,闽侯青口投资区和福州马尾经济技术开发区积极开展国家级生态工业园区试点工作,初步形成资源循环利用的产业链。

三是重点流域水环境整治持续深化。大力开展闽江、敖江、龙江“三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十一五”以来,全市累计投入资金20多亿元,通过上下游联合整治、跨部门密切配合,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污染治理,取缔、搬迁、整治了一批工业污染源和畜禽养殖场。饮用水源保护工作从整治拆除排污口向饮用水源保护区全封闭管理拓展,由城市向农村全面延伸,在全省率先完成54个建制镇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并经省政府批准,全面完成全市86个乡镇级以上的饮用水源地标志牌建设,通过推进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逐步实施长效管理,饮用水源水质得到了进一步提高。此外,我市针对县域工业经济产业的新发展,积极开展长乐的纺织印染业,闽清的建陶业,连江、罗源的石板材加工业,仓山、晋安、闽侯、福清的畜禽养殖业等四个重点行业的污染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有效遏制农村污染蔓延的趋势。

四是生态创建全面启动。围绕农村家园清洁和生态县市、生态乡镇、生态村等生态系列创建活动,积极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环境质量逐步得到改善,有效促进了城乡协调发展。截至2010年底,全市已有3个国家级生态乡镇和1个国家级生态村(另有4个乡镇、3个村已上报待批复)、9个省级生态乡镇和19个省级生态村(另有26个乡镇、65个村上报待批复),200多个市级以上生态村。此外,还有一大批乡镇、村正在积极开展生态创建工作,对推进农村环境保护起到很好的典型示范作用。

五是环境热点难点不断解决。2003年以来,我市每年都组织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全市累计出动执法人员7.6万多人次,检查企业3万多家次,立案调查涉嫌违法的企业700多家,依法取缔关闭违法企业200余家。此外,集中力量切实加强餐饮油烟、社会生活噪声、汽车尾气等问题的查处力度,解决了一批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0018月开通l2369环保投诉专线以来,我局每年平均受理的投诉件在7000件左右,受理率100%,办结率达97%以上。认真做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近年来年均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40多件,办理满意率保持在95%以上。

二、深化环保宣传教育,持续拓展妇女儿童参与环境保护领域

将环保宣传教育作为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一项重要内容,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和形式,加大对妇女儿童关于环境保护基本国策、环保法律法规、环保重点工作等的宣传力度,为妇女儿童关心环保、参与环保营造良好氛围。

一是持续开展环保宣传活动。每年结合世界环境日、世界水日、地球日等环境保护节日,开展丰富多彩的环保宣传活动。同时,结合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园林城市等创建,集中深入开展环境公众宣传,不断提高公众环保意识。近年来,全市累计开展各类环保活动780多场,发放宣传材料170余万份,提供公众环保咨询4万余人次。20105月,我局首次组织开展了“环保宣传月”活动,开展包括“环保宣传进社区”、“环保基础设施一日行”、环保摄影大赛、纪念“六·五”世界环境日主题文艺晚会等系列活动,参与群众在3万人以上,其中一半多为妇女、儿童。

二是深入推动绿色创建活动。2004年开始,通过持续开展“绿色社区”创建,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社区环境建设,改善社区环境质量,增强街镇、社区环境文化氛围。目前我市已建成各级“绿色社区”247个,其中省级以上“绿色社区”16个。同时,大力开展中小学生环境教育,积极推进“绿色学校”创建,通过开展环保夏令营、组织中小学生环保征文比赛、建设和组织学生参观环保警示教育基地等,不断提高中小学生的环境意识和环保参与意识。截至目前,我市已经创建各级“绿色学校”351所,其中省级以上“绿色学校”25所。

三是不断拓展公众参与渠道。积极构建县、乡、村三级环保网络,全市所有县(市)区都成立了环保委员会,绝大部分乡镇成立了环保工作站,村居(社区)都指定了环保员。推动鼓楼、台江、闽清等县(区)成立了环保协会,为公众参与环保提供了良好的平台。实行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鼓励公众积极参与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与市委党校合作,在党政干部中开展环境教育,推动环境教育不断深化。

近年来,我局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也存在着不足。下一步,我局将按照上级有关部署,深入推进妇女儿童纲要发展实施工作,为我市妇女儿童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一一年二月十七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